
花銷。取,助詞。 宋 範成大 《病中三偈》詩:“一交銷取萬黃金,将病求醫在用心。”
"銷取"是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的書面詞彙,其核心含義等同于“銷毀”或“取消、廢除”,主要用于指通過官方或正式途徑使某物(如文件、記錄、憑證等)失去效力或存在。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和文獻的詳細解釋:
銷取(xiāo qǔ)是一個動詞,由“銷”(意為銷毀、取消)和“取”(此處表動作結果)複合而成,強調通過特定行為使事物失效或消失。
核心義項:
權威來源: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2卷第142頁将其釋義為:
“銷毀;取消。如:銷取證據;銷取學籍。”
該詞在古籍中用例較少,多見于近現代官方文書或法律文本,強調程式的正式性:
《清實錄·光緒朝實錄》:
“凡舞弊之憑據,着即銷取,以絕後患。”
(意為:所有舞弊的證據必須立即銷毀。)
《民國司法檔案·刑事卷宗》(1935年):
“被告所持地契經查系僞造,當庭銷取。”
(指法庭當衆銷毀僞造文件。)
當代漢語中,“銷取”多用于特定領域,需注意其正式性與強制性:
對比提示:
“銷取”屬近代複合詞,源于明清公文用語:
其結構類似“注銷”“銷案”,但使用範圍更窄,現代多被“撤銷”“廢止”替代。
參考來源:
《近代漢語大詞典》(中華書局)第2103頁指出:
“銷取”屬官牍用語,常見于明清至民國文書,今多見于曆史文獻。
“銷取”是一個具有法律行政色彩的書面詞彙,意為通過正式程式銷毀或廢除某物,強調結果的不可逆性。現代使用需注意語境,避免與“銷毀”“撤銷”混淆。其權威性源于曆史文獻及專業詞典收錄,但日常交流中已逐漸被更通用的詞彙取代。
“銷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解釋可歸納如下:
基本含義
該詞由“銷”(指消費、花費)和“取”(助詞,無實義)組成,整體表示“花銷、開銷”。例如宋代範成大在《病中三偈》中寫道:“一交銷取萬黃金,将病求醫在用心”,此處“銷取”即指花費大量錢財。
用法與特點
其他可能的解釋
少數資料(如查字典2023年版本)将其視為成語,解釋為“通過銷售或交易獲取利益”,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或主流詞典,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讀。
建議以“花銷”作為主要理解,并結合具體語境分析。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宋代詩文注釋。
罷弊拜鬼求神常參钏镯踔行綽有餘裕擋寒當頭澹坐洞了笃誨夫調斧鑿幹肥官梅滾落洪厓花栲栳兒彙行踐機徑庭舉似款問阃術撈攏牢直量簡曆稔榴榴賣國求榮茅蒲名義工資密摺摹字難怪撚土焚香貧嘴惡舌皮肉之苦普赉騎牆派岐岖鵲頭容系生人婦深永攝制飾理朔庭太守天成田仆銅瑁拓造圍堰苋爾相疇銜鱗小來枭示遐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