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efect] 漢朝設立的一郡最高行政主管官吏。隋唐後的刺史、知府也别稱太守
太守即遣人。——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太守自謂也。——宋· 蘇轼《教戰守》
太守與客來飲。
太守宴也。
官名。 秦 置郡守, 漢景帝 時改名太守,為一郡最高的行政長官。 隋 初以州刺史為郡長官。 宋 以後改郡為府或州,太守已非正式官名,隻用作知府、知州的别稱。 明 清 時專指知府。
“太守”是中國古代地方官職,在不同曆史時期的定義和職能有所演變。以下是詳細解釋:
太守是郡一級的最高行政長官,始于戰國時期,最初為郡守的尊稱。漢景帝時正式更名為太守,成為一郡的軍政核心,擁有治民、進賢、決訟、檢奸等權力,并可自行任免下屬官吏。
太守的職責包括:
以上内容綜合了戰國至明清時期的官職演變,如需更詳細的曆史事件或地域案例,可參考權威曆史文獻或地方志。
《太守》是一個漢字詞語,常用于古代官員的職稱,指的是太子的守護者或者是太子所屬的地區的官員。
《太守》的部首是夕字旁,也就是夕字的左邊一部分。
它的總筆畫數是21畫。
《太守》來源于古代中國的官制。在古代,國家分為諸侯國,每個諸侯國都有太子。太子成年之前,會有一位官員擔任太守,負責照顧太子的起居生活和教育。
《太守》的繁體字為「太守」。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太守》在古時候的寫法為「太首」或者「太守」。
1. 當年太守照顧得井井有條,太子茁壯成長。
2. 他被任命為太守,負責統治這片地區。
太子、太監、守護、守衛。
宰相、州官、知府。
太子、庶民、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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