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饬。飾,通“ 飭 ”。 唐 韓愈 《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銘》:“轉 同州 澄城 丞,益自飾理,同官憚伏。”
飾理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由“飾”與“理”兩個語素構成,需結合古漢語用法理解其含義:
“飾”的本義與引申
“飾”原指刷拭、清潔(《說文解字》:“飾,刷也”),後引申為修飾、裝飾(如《禮記·樂記》:“聲者,樂之飾也”),以及掩飾、僞裝(如《莊子·漁父》:“飾智以驚愚”)。在“飾理”中更側重“修飾”或“矯飾”之意。
“理”的核心含義
“理”本義為治玉(《說文解字》:“理,治玉也”),後擴展為紋理、條理(如《荀子·正名》:“形體色理以目異”),以及道理、法則(如《易經·系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在“飾理”中可指事物的内在規律或外在形态。
“飾理”的複合詞義
根據語素組合,其含義可分為兩層:
學術依據:
術語說明:因“飾理”屬低頻詞,未被《現代漢語詞典》《辭海》等現代辭書單列條目,本文釋義基于古漢語語素分析與文獻用例還原,權威辭書可參考上述來源的構詞法原則。
楷體标注來源說明:因“飾理”為生僻複合詞,現代漢語辭書未單獨收錄,釋義依據權威詞典對核心語素的解讀及古漢語構詞法推演,相關學術邏輯參見:
“飾理”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飾理”指整饬、治理,其中“飾”通假為“饬”(音chì),意為整頓、修治,“理”指條理或治理。該詞強調通過規範、調整使事物有序。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韓愈的《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銘》:“轉同州澄城丞,益自飾理,同官憚伏。”
此句描述房公在擔任官職時加強自我約束與政務整頓,令同僚敬畏。
近義詞:整饬、修治
反義詞:紊亂、放任
若需進一步探究該詞在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韓愈文集》或相關唐代史料。
報房兵兇戰危博鬥伯昏不便道步屐拆夥吃不準擋闆登對董統獨坐鳳邸風衢覆佑幹彊割肉飼虎廣巨瓜熟規括故境賀監合陣宏辯寰埏家散人亡菨蒌攬工靈和麗正書院羅漢豆門外漢迷敗明俊排駕翩翩公子偏院屏蔽鍬镢軍情調秦鬟妝鏡窮大失居佉盧文字去聲曲迂三胞胎沙淋煽權贖命私橐桃竹題諱同福網城宛缛汙衊相接賢義挾細拿粗新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