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有罪系獄,寬容而不加桎梏。 漢 荀悅 《漢紀·惠帝紀》:“六百石已上,有罪當刑械者,皆容繫之。民年七十已上十歲已下,有罪當刑者,免之。”
“容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但核心解釋主要圍繞以下兩方面:
根據等權威來源,“容系”指對有罪入獄者寬容處理,不施加刑具(如桎梏)。具體表現為:
部分中等權威性資料(如)提出“容系”作為成語,意為包容、接納不同事物,并稱其源自《荀子·勸學》。但此解釋在其他文獻中較少見,可能與“兼容并蓄”等成語混淆。
在學術或曆史文獻中,建議采用第一種法律術語解釋,并引用漢代典章作為依據。若涉及文化讨論,需注意語境差異,結合具體出處判斷詞義。
《容系》是一個被廣泛使用的詞彙,其意思是“容貌”,特指一個人的相貌、容貌。通常用來描述一個人的外貌特征。
《容系》由兩個漢字組成。第一個字是“容”,它的部首是“谷”,共有5個筆畫。第二個字是“系”,它的部首是“纟”,共有7個筆畫。
《容系》一詞源于漢語,屬于現代漢語詞彙。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都是“容系”。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變化。但是,無論是在古代還是現代,字詞的基本意義并沒有改變。因此,《容系》在古時候的寫法與現代寫法一緻。
以下是一些使用《容系》這個詞的例句:
與《容系》相關的組詞有:
與《容系》意思相近的詞彙是“相貌”,它也專指一個人的外貌特征。反義詞沒有明确的對立概念,因此沒有明确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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