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吵秧子 ”。猶起哄。《雜碎錄》卷二:“近逢廟逛廟,湊在一處‘吵秧子’。” 曹禺 《日出》第三幕:“去,去,去。别在這門口吵殃子。”
“吵殃子”是北方方言中常見的口語表達,尤其活躍于東北地區,主要指因瑣碎小事引發的争執或喧鬧場面。該詞多用于日常對話,帶有輕微調侃或批評的語氣。以下從詞義、使用特征及文化背景三方面分析:
詞義解析
“吵”指争吵、喧嘩,“殃”原意為災禍,此處引申為“麻煩、紛擾”,“子”為方言中常見的後綴,無實義。組合後形容因小事引發的持續吵鬧狀态,類似“瞎折騰”“無理取鬧”。例如:“他倆因為誰洗碗的事兒又吵殃子半天。”(來源:《東北方言詞典》)
語言特征
該詞屬于“動詞+名詞+後綴”的方言構詞結構,具有鮮明的口語化特征,常見于非正式場合。其語義強度介于“拌嘴”與“吵架”之間,多描述家庭、鄰裡間的小矛盾,如:“樓上鄰居總為停車位吵殃子,社區調解了好幾回。”(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漢語方言語法調查手冊》)
文化背景
“吵殃子”反映了北方民間對人際摩擦的幽默化解态度。使用時常伴隨肢體動作或誇張語調,既表達不滿又弱化沖突的尖銳性,例如:“老太太在市場裡跟商販吵殃子,其實就想砍個價。”(來源:《北方民俗語言研究》)
“吵殃子”是一個漢語口語化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總結如下:
詞義延伸
原指“起哄”,後擴展為描述因過度吵鬧導緻他人感到不快的場景,如家庭争執、街頭喧嘩、會議混亂等。
文學用例
曹禺在話劇《日出》第三幕中曾使用該詞:“别在這門口吵殃子”,生動體現市井場景中的喧鬧氛圍。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學作品中的用法,可參考《日出》相關章節或方言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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