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吵秧子 ”。犹起哄。《杂碎录》卷二:“近逢庙逛庙,凑在一处‘吵秧子’。” 曹禺 《日出》第三幕:“去,去,去。别在这门口吵殃子。”
“吵殃子”是北方方言中常见的口语表达,尤其活跃于东北地区,主要指因琐碎小事引发的争执或喧闹场面。该词多用于日常对话,带有轻微调侃或批评的语气。以下从词义、使用特征及文化背景三方面分析:
词义解析
“吵”指争吵、喧哗,“殃”原意为灾祸,此处引申为“麻烦、纷扰”,“子”为方言中常见的后缀,无实义。组合后形容因小事引发的持续吵闹状态,类似“瞎折腾”“无理取闹”。例如:“他俩因为谁洗碗的事儿又吵殃子半天。”(来源:《东北方言词典》)
语言特征
该词属于“动词+名词+后缀”的方言构词结构,具有鲜明的口语化特征,常见于非正式场合。其语义强度介于“拌嘴”与“吵架”之间,多描述家庭、邻里间的小矛盾,如:“楼上邻居总为停车位吵殃子,社区调解了好几回。”(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汉语方言语法调查手册》)
文化背景
“吵殃子”反映了北方民间对人际摩擦的幽默化解态度。使用时常伴随肢体动作或夸张语调,既表达不满又弱化冲突的尖锐性,例如:“老太太在市场里跟商贩吵殃子,其实就想砍个价。”(来源:《北方民俗语言研究》)
“吵殃子”是一个汉语口语化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总结如下:
词义延伸
原指“起哄”,后扩展为描述因过度吵闹导致他人感到不快的场景,如家庭争执、街头喧哗、会议混乱等。
文学用例
曹禺在话剧《日出》第三幕中曾使用该词:“别在这门口吵殃子”,生动体现市井场景中的喧闹氛围。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学作品中的用法,可参考《日出》相关章节或方言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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