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濟河焚舟”是一個成語,其詳細解釋如下:
字面解釋:渡過河流後燒毀船隻(“濟”指渡過,“河”指河流,“焚”即燒毀,“舟”為船隻)。
引申義:比喻斷絕退路,抱着必死的決心決一死戰,有進無退。
曆史來源:出自《左傳·文公三年》:“秦伯伐晉,濟河焚舟。”
典故背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可參考《左傳》或《世說新語》原文。
《濟河焚舟》這個詞指的是在面臨困境、危險或失敗的情況下,采取果斷行動,不留退路。這個成語有時也引申為表示一定要成功,不能回頭。
《濟河焚舟》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分别為:
濟(部首:氵,筆畫:10)
河(部首:水,筆畫:8)
焚(部首:火,筆畫:12)
舟(部首:舟,筆畫:6)
《濟河焚舟》最早見于西漢時期司馬相如的《上林賦》,其中描述了神秘的胡蠻之地,胡人用焚毀舟隻的方式表示必勝,并不能脫胎出類似的成語法,關于《濟河焚舟》的來源也沒有具體的記載。繁體字對應為「濟河焚舟」。
在古時候的漢字書寫中,「濟河焚舟」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例如,「濟」字可能書寫為「濟」,「舟」字可能書寫為「船」。
1. 面對失敗的局面,我們隻能濟河焚舟,全力以赴。
2. 這是一個決定命運的時刻,我們必須濟河焚舟,決不能退縮。
組詞:濟世安民、既濟事業、拯溺扶危
近義詞:舍命破釜、舍其身、铤而走險
反義詞:權宜之計、退避三舍、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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