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名。 周 時為地官之屬,位次遂大夫。遂有五縣,縣正掌一縣政令征比。《周禮·地官·縣正》:“縣正各掌其縣之政令徵比。”
(2).官名。 隋炀帝 時,将縣尉改為縣正。《隋書·百官志下》:“ 煬帝 即位,多所改革……改郡贊務為丞,位在通守下,縣尉為縣正。” 宋 趙與時 《賓退錄》卷三:“ 漢 長安 有四尉, 晉 洛陽 有六尉, 隋 改縣尉為縣正。”
縣正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其含義可從字義、曆史沿革與職責三方面解析:
縣正即“一縣之主管”,統轄縣域政務。
周代起源
《周禮·地官》載:“縣正,每縣下大夫一人。” 為西周基層行政長官,掌理縣域戶籍、賦稅、訴訟及農事督導,隸屬“地官司徒”系統。
核心職能
後世演變
隋唐後職權漸歸“縣令”,但“縣正”作為縣署屬官仍存于部分朝代,如唐代縣衙設“縣正”佐理文書(《唐六典·州縣官吏》)。
“縣正”是源于周代的縣級行政長官,職能涵蓋賦役、民政與生産管理,為後世縣令制度雛形,其詞義承載了中國古代基層治理的曆史脈絡。
“縣正”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其含義和職責在不同曆史時期有所演變,具體解釋如下:
周朝時期
縣正為地官下屬官職,位次低于“遂大夫”,主要負責管理縣級行政區域的政令頒布、賦稅征收及人口核查(即“征比”)。《周禮·地官·縣正》記載:“縣正各掌其縣之政令徵比。”
隋朝時期
隋炀帝改革官制時,将原“縣尉”改稱“縣正”,職能延續了地方行政與司法管理職責。《隋書·百官志下》提到:“改郡贊務為丞……縣尉為縣正。”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周禮》《隋書》等古籍原文,或參考地方志中的職官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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