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riminal caught in,before or immediately after the act] 正在預備犯罪、正在犯罪或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罪犯
法律上指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罪犯。
現行犯是法律術語中的特定概念,指正在實施犯罪或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犯罪嫌疑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公安機關對現行犯可依法先行拘留的情形包括:(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2)被害人或在場目擊者指認其犯罪的;(3)在身邊或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其核心法律特征包含三方面:
該概念與"嫌疑犯"存在本質區别:現行犯的認定依賴客觀行為與時空條件,而非單純主觀懷疑。司法實踐中,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案例第147號明确,對現行犯采取強制措施時,需同步保障其陳述申辯權,防止程式濫用(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公報案例庫)。
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預備犯罪或犯罪後即時被發現的犯罪嫌疑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概念
現行犯包括三種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公安機關可對現行犯先行拘留。
擴展範圍
除上述情形外,通緝在案、越獄逃跑或正在被追捕的人,也視為現行犯。
以上内容綜合了《刑事訴訟法》條款及司法實踐中的常見情形,如需完整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權威法律數據庫或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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