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riminal caught in,before or immediately after the act] 正在預備犯罪、正在犯罪或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罪犯
法律上指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罪犯。
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預備犯罪或犯罪後即時被發現的犯罪嫌疑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概念
現行犯包括三種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公安機關可對現行犯先行拘留。
擴展範圍
除上述情形外,通緝在案、越獄逃跑或正在被追捕的人,也視為現行犯。
以上内容綜合了《刑事訴訟法》條款及司法實踐中的常見情形,如需完整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權威法律數據庫或官方文件。
《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行為,或者被人抓到現場正在犯罪的人。也可以用來形容一種即時抓獲犯罪現場的狀态。
《現行犯》的拆分部首是「王」、「彳」,總共有13個筆畫。
《現行犯》一詞源于《法律》,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為進行中被捕的狀态,或者被當場逮捕的人。在繁體字中,「現行犯」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中,「現行犯」的寫法和現代類似,使用了「現」、「行」、「犯」這三個字。
以下為《現行犯》的例句:
1. 刑警隊成功逮捕了一名持刀搶劫現行犯。
2. 市民們見到有人破壞公共財物,立即報警并用手機拍攝了現行犯的照片。
與《現行犯》相關的組詞有:
1. 現場:指事情發生或者正在發生的地點。
2. 逮捕:指将犯罪嫌疑人抓獲。
3. 犯罪:指違反法律的行為。
4. 報警:指向警方報告犯罪情況。
與《現行犯》近義的詞語有:
1. 在逃犯:指已經逃離現場的犯罪嫌疑人。
2. 嫌疑人:指與犯罪案件有關的可疑人員。
3. 犯罪嫌疑人:指被懷疑與犯罪有關的人。
與《現行犯》反義的詞語有:
1. 已審人員:指已經被法庭審判的犯罪嫌疑人。
2. 無罪人員:指經過審判被判定無罪的人。
3. 自首人員:指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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