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讨訂正。 元 劉祁 《歸潛志》卷三:“每相别輒以所著相寄,且相商訂為益。” 清 顧炎武 《與人劄》:“欲走齋中一晤,不知可得片刻之暇商訂風雅否?” 清 黎庶昌 《<續古文辭類纂>序》:“ 無錫 薛叔耘 頗與商訂此編。”
“商訂”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shāng dìng,其核心含義是“商讨訂正”,指通過讨論、協商對内容進行修改或完善。以下是詳細解釋:
總結來說,“商訂”強調通過協商對内容進行修正,具有書面性和正式性,需結合具體語境與“商定”區分使用。
商訂是一個動詞,意思是商量、協商并達成某種協議或約定。
商訂的拆分部首是“口”和“言”,其中“口”是部首,表示與口有關的意思;“言”是偏旁部首,表示與言語、語言有關的意思。
根據漢字字典,商訂的總筆畫數是10畫。
商訂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商周時期。商代是中國的一個古代朝代,經濟發展較為繁榮,商人以商貿活動為主要來源。在商代,人們通過商讨、商議來達成某種商業交易的協議,後來這個詞就演變為商訂。
商訂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商訂」。
在古代,商訂的寫法可以是「壯定」或「商丁」。其中「壯定」意為商業的穩定和繁榮,“壯”表示壯大的意思,“定”表示安定穩定的意思;「商丁」意為商業的交易和洽談,“商”表示商業,“丁”表示人的意思。
他們商訂了一個合作計劃,以提高公司的效益。
經商訂價、商訂合同、商訂規則、商訂議題
商定、商談、商議
單方面決定、不商訂、不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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