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卷的末尾。 唐 白居易 有《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詩。 葉德輝 《書林清話·南宋臨安陳氏刻書之一》:“ 姚覲元 刻 宋 嶽珂 《棠湖詩稿》附 錢儀吉 跋雲:‘卷末稱 臨安府 棚北大街 陳氏 印行者,即書坊 陳起 解元也。’”
卷末是漢語複合詞,由“卷”和“末”兩個單字構成,其核心含義指書籍、文獻或書畫作品等卷軸形式的末尾部分。以下從權威漢語工具書角度分項闡釋:
“卷”指古代卷軸裝幀的書籍或書畫,“末”意為末端、結尾。合稱特指卷軸的尾部位置,與“卷首”相對。例如《漢語大詞典》釋義為:“書卷的末尾”。
在文獻學中,“卷末”可指代整部著作的結束部分,如跋文、後記或版權頁信息。如《辭海》釋例:“卷末常附校勘記或藏印”。
形聲字,從㔾(jié),龹聲。本義指可卷曲的簡冊,《說文解字》注:“卷,膝曲也”,後引申為書籍計量單位(如“第一卷”)。
指事字,金文在“木”上加橫指示樹梢,本義為樹梢,引申為終端。《玉篇》釋:“末,端也,盡也。”
二字組合符合漢語“修飾語+中心語”的構詞法(卷之末),屬偏正結構。
傳統線裝書常在卷末标注刻印者、校勘者信息,如“光緒十年刊于京都聚珍堂卷末”。
文人常在畫作卷末題詩钤印,如《石渠寶笈》著錄:“文徵明《山水圖》卷末有‘停雲’白文印”。
當代書籍版權頁多置于卷末,含ISBN、印刷信息等,見《出版管理條例》規範要求。
權威參考來源
“卷末”是漢語詞彙,指書卷的末尾部分,常見于古籍或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書籍、文獻的末尾位置,通常用于标注作者題跋、出版信息或注釋内容。例如唐代白居易在整理詩集後,曾作《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一詩,直接點明題寫位置。
文獻學中的具體應用
在古籍版本研究中,“卷末”常記錄刻印者信息,如南宋臨安府陳氏刻書時,會在卷末标注“臨安府棚北大街陳氏印行”,成為考證版本的重要依據。
擴展含義
部分古籍中,“卷末”可能獨立成卷,包含附錄或補充内容。例如清代戴天章的《瘟疫明辨》四卷本,另附《卷末》一卷,專門收錄相關補充論述。
現代使用場景
現代多用于學術著作或影印古籍的說明性文字中,例如:“詳見卷末注釋”“參考卷末附錄數據”等表述。
提示:該詞屬書面語,日常使用頻率較低,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更多古籍術語解析,可參考漢典、知網等權威來源。
白練裙百納搬弄剝啄北司鼈鳥殘留昌明塵雜鋤草棰樸镩子帶郭黛鬟封王港澳台投資經濟幹托龜袋江醪腳根嘉選鲸濤鼍浪譏議寥落囹圄麗巧利市龍見賣癡獃美芹之獻蒙昧無知鳴謝敏覈排頭兵配錢破死拉活仆輿凄絕清賞罄折确商诎申人命危淺日月經天如鳥獸散上次善星攝斂神瀵收息肆淫嵩溟悚恧湯泉貼怪橐土微疴僞态逍遙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