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清 末 湖南省 湘潭 所用之平色。平,平色,舊時的一種衡量标準。每兩約合庫平八錢一分一厘七毫,合市制九錢六分八厘九毫。 鄭觀應 《盛世危言·鑄銀》:“﹝紋銀﹞有庫平、湘平之異,有漕平、規平之殊。” 康有為 等《公車上書》:“而吾元寶及錠,形體既難握攜;分兩又無一定,有加耗、減水、折色、貼費之殊,有庫平、規平、湘平、漕平之異,輕重難定,虧耗滋多。”
湘平是中國舊時湖南省通行的一種銀兩衡量标準,主要用于清代至民國初期的貨币結算領域。該計量單位以湖南地方銀錠"湘錠"為基礎,1湘平約合36.13克,較之全國通行的庫平(37.3克)略輕,體現區域性貨币制度的特色。據《湖南省志·金融志》記載,湘平的折算标準在1887年《湖南厘金章程》中正式确立,用于厘金稅收、鹽課征收等官方財政領域,直至1933年國民政府實施"廢兩改元"政策後逐步廢止。
在民間貿易中,湘平的應用更具靈活性。長沙太平街錢業公所曾制定《湘平彙兌規約》,規定不同成色銀錠的折算系數,如"足紋銀"按1:1計,"九八色"則需折讓2%。這種差異化的折算體系既保障了交易公平性,又維護了地方金融秩序。當代經濟史研究顯示,湘平制度的存在客觀上促進了湖南與長江中遊省份的商貿流通,其計量标準對研究晚清貨币地方化現象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湘平是清代及民國前期中國部分地區使用的一種銀兩衡量标準,其具體含義和特點如下:
湘平最初是清末湖南省湘潭地區用于銀兩稱量的地方性标準,屬于"平色"體系(舊時銀兩的重量與成色标準)。其名稱中的"湘"即指湖南,"平"代表衡量标準。
湘平隨湘軍活動擴展至其他地區。例如,左宗棠平定新疆時曾将這一标準帶入當地使用。鄭觀應在《盛世危言》中亦提及湘平與庫平、漕平等标準的差異,反映其實際流通性。
清代銀兩标準存在地域差異,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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