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清 末 湖南省 湘潭 所用之平色。平,平色,旧时的一种衡量标准。每两约合库平八钱一分一厘七毫,合市制九钱六分八厘九毫。 郑观应 《盛世危言·铸银》:“﹝纹银﹞有库平、湘平之异,有漕平、规平之殊。” 康有为 等《公车上书》:“而吾元宝及锭,形体既难握携;分两又无一定,有加耗、减水、折色、贴费之殊,有库平、规平、湘平、漕平之异,轻重难定,亏耗滋多。”
湘平是中国旧时湖南省通行的一种银两衡量标准,主要用于清代至民国初期的货币结算领域。该计量单位以湖南地方银锭"湘锭"为基础,1湘平约合36.13克,较之全国通行的库平(37.3克)略轻,体现区域性货币制度的特色。据《湖南省志·金融志》记载,湘平的折算标准在1887年《湖南厘金章程》中正式确立,用于厘金税收、盐课征收等官方财政领域,直至1933年国民政府实施"废两改元"政策后逐步废止。
在民间贸易中,湘平的应用更具灵活性。长沙太平街钱业公所曾制定《湘平汇兑规约》,规定不同成色银锭的折算系数,如"足纹银"按1:1计,"九八色"则需折让2%。这种差异化的折算体系既保障了交易公平性,又维护了地方金融秩序。当代经济史研究显示,湘平制度的存在客观上促进了湖南与长江中游省份的商贸流通,其计量标准对研究晚清货币地方化现象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湘平是清代及民国前期中国部分地区使用的一种银两衡量标准,其具体含义和特点如下:
湘平最初是清末湖南省湘潭地区用于银两称量的地方性标准,属于"平色"体系(旧时银两的重量与成色标准)。其名称中的"湘"即指湖南,"平"代表衡量标准。
湘平随湘军活动扩展至其他地区。例如,左宗棠平定新疆时曾将这一标准带入当地使用。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亦提及湘平与库平、漕平等标准的差异,反映其实际流通性。
清代银两标准存在地域差异,如: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完整内容可查阅历史文献或经济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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