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常法加以校比。《周禮·地官·族師》:“以邦比之灋,帥四閭之吏。” 賈公彥 疏:“國家有常,故據其常法以案比之。”
“邦比”在漢語中屬于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邦”與“比”的獨立釋義及曆史文獻語境綜合解讀。
單字釋義
複合詞“邦比”的潛在含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及古籍用例,“邦比”可釋為兩類:
文獻參考
相關釋義可進一步查閱《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4年版)等權威辭書,或結合《十三經注疏》等古籍原文進行考據。
“邦比”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邦比”指根據國家常法進行校比或比較,常用于描述對國家、地區間差異的評估。其中“邦”指國家或地區,“比”指比較或校核。
最早見于《周禮·地官·族師》:“以邦比之灋,帥四閭之吏。” 漢代賈公彥對此注釋:“國家有常,故據其常法以案比之。”。這表明該詞最初用于描述古代戶籍管理中的核查制度。
需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主要出現在古籍研究或特定曆史語境中。部分詞典将其歸類為“成語”,但嚴格來說更接近專業術語。
可通過查閱《周禮》原文或漢代注疏(如、7)獲取更權威的古典釋義,現代應用案例可參考的社會學研究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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