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攙扶盲樂工的人。《禮記·禮器》:“故禮有擯詔,樂有相步,溫之至也。” 鄭玄 注:“相步,扶工也。” 陳澔 集說:“樂工無目,必扶相其行步者。”
“相步”一詞在現代漢語權威辭書中暫未收錄,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及曆史文獻考察。根據漢語構詞法分析,“相”可表“互相”或“觀察”,“步”指行走動作,組合後可能指向某種協同行走的禮儀姿态或特定步伐規範。
在古漢語研究中,與“相步”相關的表述可見于《禮記·玉藻》“君子之容舒遲,見所尊者齊遬。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聲容靜,頭容直,氣容肅,立容德,色容莊,坐如屍,燕居告溫溫”,此處雖未直接提及“相步”,但描述了古代禮儀中對步伐儀态的要求,可推測“相步”或為類似儀禮動作。
當代《漢語大詞典》中“步”字條目提及“步趨”一詞,指行走快慢的節奏,或與“相步”存在關聯性。另據《古文字诂林》對甲骨文中“步”字的考釋,該字本義為兩腳交替行進,強調動作的連貫性。
建議使用者核查具體文獻出處,若為現代新造詞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對于傳統儀禮研究,可參考《周禮注疏》《儀禮正義》等典籍中關于賓主相見的步伐規範記載。
“相步”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含義:
“相步”指古代攙扶盲人樂工的人。因盲人樂工在演奏或行禮時行動不便,需專人協助引導步伐。
詞源與文獻依據:
出自《禮記·禮器》:“故禮有擯詔,樂有相步,溫之至也。”
讀音與結構:
曆史背景:
古代禮儀中,盲人常擔任樂工(如《詩經》記載的“瞽矇奏樂”),因視覺障礙需專人引導,“相步”便是禮儀制度中體現人文關懷的角色。
擴展說明:
此詞現已不常用,多見于研究古代禮樂制度的文獻中。類似的職務還有“相者”(協助行禮者)、“贊禮”(司儀)等,均屬古代禮儀體系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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