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聊以生活,無權無勢。《管子·國蓄》:“無壤之有,號有百乘之守,而實無尺壤之用,故謂之託食之君。”《魏書·天象志三》:“明年三月,又誅 晉 豫州 刺史 諸葛長人 ,其君託食而已。”
(2).猶寄食。 宋 歐陽修 《與趙康靖公書》之三:“往時聞 鄆 學可居,所資差厚,可以託食。”
“讬食”是漢語中具有特殊語義結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依托他人獲取食物”,具體指依附他人生活或寄居他人處獲取生存所需。該詞屬古漢語用法,現代漢語中已不常見,但在特定文獻中仍保留其曆史語義特征。
從構詞法分析,“讬”為“托”的異體字,本義指憑借、依靠,《說文解字》釋作“寄也”,《增韻》解為“委也”。“食”則指代維持生命的基本物質需求。二者組合形成動賓結構,生動展現生存依賴關系,常見于先秦至唐宋文獻中。
在具體使用層面,“讬食”包含三重語義特征:①行為主體處于被動依存狀态;②存在明确的受惠對象;③包含持續性生存需求。如《韓非子·外儲說右下》載“讬食于國者”,即指依附國家供養的特殊群體。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明确釋義為“猶寄食”,《中文大辭典》則标注其語義強度高于普通“寄居”,強調完全依賴性的生存狀态。
詞義演變方面,隨着社會發展,“讬食”的實體物質依賴逐漸衍生出抽象意義。宋代文獻中已見“讬食公門”等表述,指代依附官府體系謀生的群體。現代語言學研究中,該詞常作為古代社會階層分析的語料依據,相關論述可見于《古漢語詞彙綱要》(商務印書館)等權威著作。
“讬食”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聊以生活,無權無勢”
該釋義強調依附他人維持生計,缺乏獨立地位。例如《管子·國蓄》提到“託食之君”,指雖名義上有封地,但實際無實權,需依附他人生存;《魏書·天象志三》中“其君託食而已”亦形容君主被架空權力,僅存虛名。
“寄食”
即依附他人生活,與“寄人籬下”含義相近。如“諱食解衣”“推食食我”等成語均體現被動接受供養的狀态。
補充說明:
“讬”是“托”的異體字,現代漢語中多寫作“托食”。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現代使用較少,近義詞如“寄居”“依附”等。相關成語“烘雲讬月”“攀龍讬鳳”中的“讬”多表依托、借助之意,與“讬食”的語境略有差異。建議結合具體古籍原文進一步理解其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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