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詩·大雅·韓奕》:“為 韓姞 相攸,莫如 韓 樂。” 朱熹 集傳:“相攸,擇可嫁之所也。”後因以稱擇婿。 唐 張說 《唐故廣州都督甄公碑》:“有鰥在下,淘復河濱,元女作合,相攸於 陳 。” 清 王韬 《淞濱瑣話·盧雙月》:“儂欲擇壻久矣,俾延嗣續,顧相攸不易,遲誤至今。” 王闿運 《曾孝子妻嚴氏靈表》:“賢父遠覽,為 嚴 相攸。”
(2).察看、選擇善地。 宋 蘇轼 《正輔既見和複次前韻》:“餘齡會有適,獨往豈相攸。” 王文诰 輯注引 趙次公 曰:“今先生則言以興有所適而獨往矣,豈更相視其處所也。”《八瓊室金石補正·宋西山張成子方孚若題記》:“ 張成子 、 方孚若 相攸西峰。”
相攸是漢語中一個曆史悠久的複合詞,其本義與引申義均圍繞婚姻關系展開。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詞具有雙重内涵:
本義溯源
“相”指觀察、審度,“攸”原意為居所(《說文解字》釋為“行水”的引申義)。在《詩經·大雅·韓奕》“為韓姞相攸”中,本指為女子選擇適居的夫家。此處的空間選擇概念,反映了古代婚姻制度中家族聯姻的地緣考量。
詞義演變
漢代鄭玄注《禮記》時,将“相攸”解釋為“擇可嫁之所”,詞義由物理空間轉向對人的選擇。至明清時期,該詞已特指“擇婿”,如《清史稿·列女傳》載“母程氏方為相攸”,即母親為女兒挑選夫婿的記載。
該詞彙的語義演變軌迹,印證了中國古代社會從“族際聯姻”到“個體擇偶”的婚姻觀念轉變,具有重要的語言文化研究價值。其核心内涵在《辭源》《古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中均有權威印證。
“相攸”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需結合文獻背景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總結來看,“相攸”的核心意義圍繞“選擇”——或為人擇婿,或為事擇地,需根據具體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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