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摒棄聰明智巧。《老子》:“絶聖棄智,民利百倍。”亦作“ 絶聖棄知 ”。《莊子·胠箧》:“故絶聖棄知,大盜乃止。” 明 楊慎 《丹鉛續錄·莊子憤世》:“﹝ 莊子 ﹞未嘗毀 孔子 也。毀彼假 孔子 之道而流為 子夏氏 之賤儒、 子張氏 之賤儒者也。故有絶聖棄知之論。”
“絶聖棄智”是中國古代哲學中的核心概念,源自《道德經》第十九章,原句為“絶聖棄智,民利百倍”。該詞由“絶聖”“棄智”兩個動賓結構組成,字面含義是“斷絕聖賢之名,抛棄巧詐之智”,其思想内核與道家主張的“無為而治”“返璞歸真”一脈相承。
從語義學角度分析,“絶”指徹底斷絕,“聖”在先秦語境中既包含德行高尚的聖人,也暗含儒家推崇的禮法秩序;“棄”意為主動舍棄,“智”則指人為的機巧與智謀。老子通過這一表述,批判了過度推崇聖人标準與人為智巧對社會自然秩序的破壞,主張回歸“見素抱樸”的本真狀态(參考《漢典》釋義)。
在曆史流變中,該詞的解讀呈現兩重維度:其一為政治哲學層面,強調統治者應摒棄标榜聖名的虛僞教化,避免以智術操控民衆,如王弼注“聖智,才之善也;仁義,人之善也”,指出人為标榜的“善”反而成為束縛(見《國學大師網·道德經注》);其二為個體修養層面,倡導消解世俗價值觀對本性的異化,如《淮南子》引申為“除其端倪,堕其形體”,主張超越是非善惡的二元對立(引自《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現代漢語詞典中,該詞被定義為“否定世俗所謂的聖明與智慧”,既保留了道家思想原意,也延伸出對功利主義價值觀的反思。在語言學範疇,其構詞法體現了古漢語“反對式合成詞”的特征,通過并列反義要素形成哲學概念的辯證表達(《漢典》構詞解析)。
“絶聖棄智”(也寫作“絕聖棄智”)是道家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出自《道德經》第十九章,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絶聖棄智”并非否定智慧本身,而是批判權力對智慧的異化,倡導回歸自然與真實。其思想對古代政治哲學、現代社會治理均有深遠啟示。如需進一步探讨道家思想,可參考《道德經》原文及莊子相關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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