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先處理後奏聞。《北史·宇文護傳》:“ 護 第屯兵禁衛,盛於宮闕,事無巨細,皆先斷後聞。”
"先斷後聞"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淵源的四字短語,其核心含義指在處理事務時先做出決斷再上報或告知,體現了古代行政體系中決策權與執行權的關系。該表述可拆解為兩部分解析:
一、詞義構成
二、曆史應用 該原則常見于古代司法與軍事領域,《資治通鑒·漢紀》記載刺史"得以便宜從事,先斷後聞",指地方官員遇緊急事務可先行處置再奏報朝廷。明清時期《大明會典》更明确規定邊關守将"遇虜警急,徑自調兵,事畢奏聞"的"先斷後聞"特權。
三、現代延伸 在當代漢語中,該短語常被引申用于管理學領域,形容在突發事件中負責人當機立斷的決策模式。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決策方式需建立在對規章制度充分理解的基礎上,與"先斬後奏"的僭越行為存在本質區别。
“先斷後聞”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為xiān duàn hòu wén,其核心含義是先處理事務,之後再向上級或君主奏報。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含義
出處與典故
源自《北史·宇文護傳》記載:“護第屯兵禁衛,盛于宮阙,事無巨細,皆先斷後聞。”
描述北周權臣宇文護獨攬大權,無論大小事務均自行處理後再上報皇帝()。
用法與語境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北史》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國學大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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