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懲革。《後漢書·桓帝紀》:“選舉乖錯,害及元元。頃雖頗繩正,猶未懲改。”
“懲改”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éng gǎi(注音:ㄔㄥˊ ㄍㄞˇ),其核心含義是通過懲罰促使錯誤行為的糾正。具體解釋如下:
懲罰并改正
由“懲”(懲戒)和“改”(改正)組合而成,指通過懲罰手段引導或強制糾正錯誤。例如在教育或法律場景中,強調懲戒與改正的關聯性。
古籍中的“懲革”
部分權威詞典(如、5)将其解釋為“懲革”,即糾正并革除弊端。這一用法可見于《後漢書·桓帝紀》:“選舉乖錯,害及元元。頃雖頗繩正,猶未懲改”,指制度漏洞未徹底糾正。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後漢書》相關章節。
懲改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指對錯誤、違法等不良行為采取適當的懲罰,并使其改正錯誤、改造好的行為。
懲改拆分的部首是心字旁和川字旁,其部首分别為心和川。總共有11畫。
懲改源于古代漢語詞彙的演變和衍化。它起初是由心字旁和川字旁構成的複合詞,表達了通過心理上的懲罰和身體上的改造來實現行為的改正的含義。
懲改的繁體字為懲改。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懲改的寫法稍有差異。通常将心字旁寫成“忄”,将川字旁寫成“巜”,整個字形為“忄巜”。這種寫法與現代書寫有所不同,但傳承了同樣的意義。
1. 這個罪犯經過懲改已經改過自新。 2. 我們要積極推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的懲改措施。
1. 懲罰:指對錯誤或違法行為進行懲治的行為。 2. 改正:指糾正錯誤、改過自新的行為。 3. 懲處:指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和懲戒。 4. 改造:指對不良行為進行改進和轉變。
1. 懲罰:罰、刑罰、懲治。 2. 處罰:處分、制裁、懲戒。
寬容、寬大、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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