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無罪而被捉拿入獄。《後漢書·董卓傳》:“其中有為 傕 ( 李傕 )所枉繫者, 傕 恐 茂 ( 裴茂 )赦之,乃表奏 茂 擅出囚徒。”《新唐書·虞世南傳》:“又 山東 淫雨, 江 淮 大水,恐有冤獄枉繫,宜省録纍囚,庶幾或當天意。”
“枉系”是一個漢語雙音詞,其含義及背景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含義
“枉系”指無罪而被捉拿入獄,多用于描述古代司法不公導緻的冤案。例如《後漢書》記載李傕曾誣陷他人入獄,即為“枉繫”的典型場景。
詞源與文獻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董卓傳》和《新唐書·虞世南傳》,均強調“無罪受刑”的核心含義。如《新唐書》提到因天災懷疑有冤獄,需核查囚犯是否被“枉繫”。
字義分解
文學關聯
唐代詩人沈佺期曾作《枉系》組詩,以詩明志,表達對忠誠反遭誣陷的憤懑。
現代使用注意
需注意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部分方言區(如粵語)可能存在引申用法,但非主流含義。
總結來看,“枉系”集中反映了古代司法制度下個人權利易受侵害的現象,兼具曆史研究價值與文學意象功能。
《枉系》是一種方言詞彙,在意義上相當于普通話中的“無關”、“不相關”或“沒有關系”。它通常用來表示某事與某人無關或與某情況無關聯。
《枉系》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木和系。部首“木”表示與樹木有關,部首“系”表示有關系、連接。《枉系》共有9個筆畫。
《枉系》一詞源自廣東話,廣東話音譯為“mong hai”。在香港特别行政區,這個詞在講廣東話的人群中非常常見。
繁體字形為「枉係」。
古時候,《枉系》一詞的寫法略有不同。可能用「枉是」或「詀是」來表示。
1. 佢話我枉系,但我真係唔知道佢講乜嘢。
2. 枉當年我好努力讀書,最後好多人競争上崗,而我卻沒有找到理想的工作。
1. 枉費:指白費努力或付出。例如:“他這麼懶,你跟他解釋也是枉費。”
2. 無關:指與某事沒有關系。例如:“這個問題與我無關,請問其他人吧。”
無關、不相關、無牽連、無影響。
相關、有關、牽連、影響。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