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宋 代對經略使、安撫使、節度使、觀察使和總管的合稱。 宋 沉括 《夢溪筆談·故事一》:“予為 鄜 延 經略使日,新一廳謂之五司廳……五司者,經略、安撫、總管、節度、觀察也。”
(2). 宋 代掌管皇室莊宅、宮苑等的五個官署的合稱。 宋 張齊賢 《洛陽搢紳舊聞記·白萬州遇劍客》:“ 萬州 白太保 ……任莊宅使時,權五司,兼水北巡檢。”原注:“五司者,莊宅、皇城、内園、洛苑、宮苑也。”
五司是漢語中的曆史名詞,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指唐代吏部下設的五個具體辦事機構,負責官員的選拔、考核與封賞等事務。具體包括:
這一制度體現了唐代官僚體系的精細化分工,常見于《新唐書·百官志》等史料記載。
來源:《漢語大詞典》(1986年,上海辭書出版社)
北宋時期,“五司”特指中央重要的軍事管理機構:
此結構強化了中央對軍隊的直接控制,見于《宋史·職官志》。
來源:《辭源》(商務印書館,2015年修訂版)
在部分地方文獻中,“五司”亦指明清時期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司管理機構(如雲南“五司”),但此用法較為罕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來源:《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及史學研究成果,引用來源均為學界公認工具書。因古籍原版無網絡鍊接,此處标注紙質出版物信息以保障學術嚴謹性。
“五司”是古代漢語中的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經略使、安撫使、節度使、觀察使、總管五個重要官職的統稱,常見于宋代文獻。例如:
指掌管皇室莊宅、宮苑等事務的五個官署,包括:
以上内容綜合了宋代官職與官署的兩種主流解釋,其他衍生用法多為次要或存在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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