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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衆的意思、五衆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五衆的解釋

(1).指司陡、司馬、司空、司士、司寇五官的屬吏。《禮記·曲禮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衆。” 鄭玄 注:“衆,謂羣臣也。” 孔穎達 疏:“言用此上五官,使各守其所掌上之羣衆也。”

(2).佛教語。出家的五衆: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法苑珠林》卷十六:“若出家五衆已受得戒,但依修行,不復别受。”

(3).佛教語。“五藴”的舊譯。《法華經·譬喻品》:“分别説諸法五衆之生滅。” 吉藏 疏:“以五法和聚,義稱五衆;又一一陰法各衆多,故雲衆也。” 南朝 梁武帝 《喻夢》詩:“甘寝隨四坐,蓋睡依五衆。”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在漢語詞典學與佛教術語範疇中,“五衆”特指佛教教義中構成有情衆生的五種基本要素,又稱“五蘊”(梵語:Pañca-skandha)。這一概念源于古印度哲學,後成為佛教分析生命現象的核心理論。其詳細釋義如下:


一、基本定義

五衆(五蘊)指衆生身心存在的五種聚合成分:

  1. 色蘊(Rūpa):物質層面,包含地、水、火、風四大元素構成的形體與感官對象。
  2. 受蘊(Vedanā):感受作用,涵蓋苦、樂、不苦不樂等情緒體驗。
  3. 想蘊(Saṃjñā):概念認知,即對事物表象的識别與命名。
  4. 行蘊(Saṃskāra):意志造作,包括思慮、意向等心理活動。
  5. 識蘊(Vijñāna):意識分别,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對應的六識功能。

典籍依據:

《大乘廣五蘊論》雲:“蘊者,積聚義……謂色受想行識,攝一切有為法。”

《法華經·方便品》亦載:“觀彼五衆如幻化,遠離諸相得解脫。”


二、哲學内涵

五衆理論揭示衆生由五類因緣暫時聚合而成,并無獨立不變的“我”(無我觀)。《雜阿含經》強調:“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 此說破除對“常、樂、我、淨”的執念,為佛教修行的理論基礎。


三、與其他概念的關聯


四、學術參考來源

  1. 佛教經典:
    • 《大乘廣五蘊論》(世親菩薩造)
    • 《妙法蓮華經》(鸠摩羅什譯)
    • 《雜阿含經》(求那跋陀羅譯)
  2. 權威辭書:
    •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編):“五衆即五蘊,謂色受想行識也。”
    •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五蘊說為分析生命結構之根本框架。”

“五衆”作為佛教核心術語,既是對生命現象的分解說明,亦指向“緣起性空”的終極哲理。其釋義需嚴格依據原始佛典及曆代注疏,避免脫離語境的主觀解讀。

網絡擴展解釋

“五衆”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分為以下幾類:

一、古代官職屬吏

指周代天子設立的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五官的屬吏,統稱為“五衆”。這一說法源自《禮記·曲禮下》,鄭玄注“衆”為群臣,即五官各自管轄的官員群體。


二、佛教術語

  1. 出家五衆
    包括佛教中五類出家修行者:

    • 比丘(成年男性僧人)
    • 比丘尼(成年女性僧人)
    • 式叉摩那(學戒女)
    • 沙彌(未成年男性僧人)
    • 沙彌尼(未成年女性僧人)
      此分類見于《法苑珠林》等佛典。
  2. 五蘊舊譯
    佛教早期将“五蘊”(色、受、想、行、識)譯為“五衆”,後改為“五蘊”。


三、隋代佛學教育機構

隋文帝為推廣佛教義學,在長安設立五類佛學研究機構:


“五衆”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涉及古代官制、佛教術語及曆史機構三類。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禮記》、佛經典籍或隋代佛教史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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