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史稱 匈奴 、 鮮卑 、 羯 、 氐 、 羌 五個少數民族及其所建的十六個割據政權。有五 涼 ( 前涼 、 後涼 、 南涼 、 西涼 、 北涼 )、二 趙 ( 前趙 、 後趙 )、三 秦 ( 前秦 、 後秦 、 西秦 )、 四燕 ( 前燕 、 後燕 、 南燕 、 北燕 )、 夏 、 成漢 。始于 晉 永興 元年(公元304年), 南朝 宋 元嘉 十六年(公元439年)訖,曆一百三十五年。
五胡十六國是中國曆史上一個重要的分裂時期(公元304年—439年),指西晉末年至北魏統一北方前,主要由五個北方少數民族(五胡)在中國北方及巴蜀地區建立的多個割據政權(十六國)的總稱。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角度詳細解析:
五胡:指匈奴、鮮卑、羯、氐、羌五個主要北方遊牧民族。
十六國:指成漢、前趙、後趙、前涼、前燕、前秦、後燕、後秦、西秦、後涼、南涼、西涼、北涼、南燕、北燕、夏這十六個較具影響力的政權(實際政權數量超過十六個,“十六國”為北魏史學家崔鴻在《十六國春秋》中的概稱)。
時間範圍
始于西晉永興元年(304年)匈奴劉淵建立漢趙,止于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滅北涼(439年),曆時135年。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
分裂與融合
此時期北方戰亂頻繁,政權更疊迅速,但促進了民族遷徙與文化交融(如胡漢通婚、漢化改革),為隋唐多民族統一奠定基礎。
來源:《中華文明史·魏晉南北朝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
政權特點
多數政權實行“胡漢分治”政策(如後趙設大單于台管理胡人),部分君主積極推行漢制(如前秦苻堅重用漢臣王猛)。
來源:《中國文化通史·魏晉南北朝卷》(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2000年)
權威定義:
“五胡十六國”指中國北方少數民族建立的十六個政權,是民族大遷徙與融合的關鍵階段。
——《辭海》(第七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19年)
曆史意義:
十六國時期打破了“華夷之辨”的傳統觀念,推動“多元一體”中華格局的形成。
——《中國民族史綱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
“十六國”為習慣性統稱,實際包括代國、冉魏、西燕等未被計入的政權,總計約二十餘國。其結束标志為北魏統一北方,正式進入南北朝對峙時期。
“五胡十六國”是中國曆史上一個重要的分裂時期,以下從多個維度進行解釋:
“五胡十六國”指西晉滅亡後(304年)至北魏統一北方前(439年),北方及西南地區由五個少數民族建立的多個割據政權并立的時期。實際政權數量超過20個,但傳統上以“十六國”代稱這一階段。
五胡
指匈奴、羯、鮮卑、羌、氐五個少數民族:
十六國
指代十六個主要政權,按地域和民族可分類為:
備注:“十六國”名稱源于北魏崔鴻所撰《十六國春秋》,實際政權超過20個,如代國、西燕等未被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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