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占夢的官。古代統治者以神道設教,特置夢官,依夢象推斷吉兇。《詩·小雅·無羊》“牧人乃夢,衆維魚矣,旐維旟矣” 鄭玄 箋“占夢之官得而獻之於 宣王 ,将以占國事也” 唐 孔穎達 疏:“夢事,夢官所掌。”
夢官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詞彙,其含義可從古代職官制度和傳統文化兩個維度闡釋:
指周代占夢之官,隸屬春官宗伯,負責解析夢境吉兇以預蔔國事。《周禮·春官·宗伯》明确記載:“占夢,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兇。”此職通過分析天象與夢境關聯,為君王決策提供谶緯依據,屬早期官方神職體系的重要構成。
在傳統解夢文化中,“夢官”被引申為解夢者或釋夢權威的象征。如清代筆記《堅瓠集》載民間俚語“夜遇夢官,旦解迷津”,此處“夢官”即指代通曉夢兆的智者。該詞承載了中國古代“天人感應”的哲學觀念,反映了夢境解釋在官方與民間信仰中的雙重權威性。
當代語境下,“夢官”常用于文學創作或曆史論述,特指古代釋夢官職。如民俗學研究提及:“周代夢官制度體現了早期國家機器對神秘主義的制度化收編”(《中國巫傩史》)。需注意該詞未被《現代漢語詞典》收錄為現代常用詞,屬曆史文化專稱。
參考來源:
《周禮譯注》,中華書局,2014年,第128頁。
褚人獲《堅瓠集·秘集卷三》,清康熙刻本。
林河《中國巫傩史》,花城出版社,2001年,第76頁;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開放論文庫:https://www.ncpssd.org
“夢官”是古代中國的一種特殊官職,主要職責為解析夢境并推斷吉兇。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夢官即“占夢之官”,屬于神職體系。古代統治者通過“神道設教”方式,設置此官職,依據夢境中的意象(如動物、自然現象等)推測國家或個人未來的運勢。
曆史背景與職責
社會意義
這一官職反映了古代“天人感應”思想,統治者借夢境強化政權合法性,同時具備安撫民心的作用。例如,将祥瑞之夢解讀為天命所歸,或将兇兆歸因于需修正的政策。
擴展說明:夢官制度雖帶有迷信色彩,但也保留了早期中華文化對夢境的哲學思考,部分占夢理論對後世醫學(如《黃帝内經》的夢診)、文學創作産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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