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藐視和歪曲法令。《隋書·刑法志》:“留尚書比部,悉使備文,若班下州郡,止撮機要。可無二門侮法之弊。” 唐 白居易 《唐故通議大夫和州刺史吳郡張公神道碑銘》:“ 絳 之郡有主壻者,怙寵侮法,豪奪人利。”
“侮法”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侮辱法律、藐視法令的行為,強調對法律權威的不尊重或歪曲。拼音為“wǔ fǎ”,常用于批評違法亂紀之人。
核心解釋
使用場景
延伸意義
該詞不僅指具體違法行為,還隱含對法治精神的破壞,可能引發社會信任危機。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如《隋書》或白居易作品),可參考曆史文獻原文。
侮法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由“侮”和“法”兩個部分組成。
“侮”的部首是“亻”,拆分後的筆畫數是6畫。
“法”的部首是“水”,拆分後的筆畫數是8畫。
“侮法”一詞來源于中國漢語,表示不尊重或違反法律的行為。
“侮法”的繁體字為「侮法」。
在古代文字中,侮法的漢字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
他多次侮法,最終被判刑。
侮辱、侮辱性、法律、法治。
蔑視法律、玷污法紀、違背法規。
遵守法律、尊重法紀、遵規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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