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應,應當。《後漢書·孔融傳》“ 融 幼有異才” 李賢 注引《融家傳》:“我小兒,法當取小者。” 宋 洪邁 《夷堅丁志·王浪仙》:“今夕二鼓後,法當有婦人告急者。”
"法當"是古漢語中常見的法律術語,由"法"與"當"兩個單字複合而成。據《漢語大詞典》記載,"法"指律令規章,"當"作"應當"解,二字連用構成狀中結構,表示"依據律法應當……"的判定關系,常見于古代司法文書。
在具體使用中,"法當"具有三層内涵:其一指代法律規範的具體適用,如《唐律疏議》載"諸盜官文書印者,法當流二千裡";其二體現罪刑法定原則,如《宋刑統》強調"斷罪皆須具引律令格式,法當從重者,據數定刑";其三作為司法程式用語,多出現于判牍文書的結論部分,如清代《刑案彙覽》中"毆傷尊長,法當加等"的判決表述。
該詞在傳世文獻中具有曆時性特征。先秦典籍《尚書·呂刑》已見"刑罰世輕世重,法當隨時而制"的用法;至《史記·酷吏列傳》"張湯決獄,法當大辟",則完整呈現定罪量刑的司法邏輯;明清時期《大明律》《大清律例》更将"法當"确立為判詞固定格式,彰顯傳統法律文化的規範性特征。
需要注意"法當"與近義詞"依律"的差異。據《中國法律術語考釋》研究,"依律"側重援引條文的過程,而"法當"着重強調裁判結果的必然性,二者構成法律推理的不同階段。現代漢語中該詞已基本被"依法應當"等表述取代,但在法律史研究及古籍整理領域仍具學術價值。
“法當”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理應、應當”,常用于表達符合情理或規範的行為。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法當”由“法”(法則/道理)和“當”(應當)組成,表示按照事理或規範應當如此。例如:
在小學古文教學中,“法當”常作為重點詞彙,配合《孔融讓梨》等經典故事幫助理解傳統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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