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語出《莊子·則陽》:“舊國舊都,望之暢然;雖使丘陵草木之緡,入之者十九,猶之暢然。況見見聞聞者也,以十仞之臺縣衆閒者也!”本謂聽到曾經聽過的,引申為隨時可以聽到。 唐 元結 《處規》:“吾安能使吾身之有是,而令他人之有非,至於聞聞也哉!”
“聞聞”作為疊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詞義與出處
該詞最早源自《莊子·則陽》中的“舊國舊都,望之暢然;雖使丘陵草木之缗,入之者十九,猶之暢然”,本指聽到曾經熟悉的聲音或消息,後引申為“隨時可聽到”或“僅感知到表面信息”。例如在古漢語中,可表示對傳聞的被動接收狀态。
現代用法與引申義
現代常作為形容詞使用,形容僅通過聽覺或傳聞獲取零碎信息,缺乏深入了解。例如:“他對這件事隻是聞聞而已,并不清楚來龍去脈。”這種用法強調信息的片段性和間接性。
與單字“聞”的區分
需注意,“聞”單獨使用時含義更廣,包含“聽見”(如“耳聞”)和“嗅到”(如“聞到花香”)雙重含義。但疊詞“聞聞”在權威典籍中多與聽覺相關,未涉及嗅覺層面,部分非權威來源(如)提到的嗅覺解釋可能存在混淆。
使用場景
常見于描述傳聞、流言或未加驗證的消息,例如:“關于公司變動,大家隻是聞聞風聲,具體細節無人知曉。”
總結來看,“聞聞”的核心在于通過聽覺獲取信息的淺層性,使用時需結合語境區分其與單字“聞”的差異。若需更深入的古漢語考據,可參考《莊子》原文及漢典釋義。
《聞聞》是一個動詞詞組,意思是用鼻子嗅聞氣味,感知周圍的氣味。
《聞聞》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的部首是“門”(mén),右邊的部首是“言”(yán)。由于這兩個部首筆畫較少,所以《聞聞》的總筆畫為4。
《聞聞》是由普通話中的動詞“聞”重複而成的詞組。重複形式在漢語中常用來表示輕松、愉快的語氣。
《聞聞》的繁體字為「聞聞」。
在古代,「聞」的寫法有一種為「閿」,與現代的寫法略有不同。
1. 孩子們聞聞香蕉的香氣。
2. 我們來公園散步,可以聞聞花的香味。
聞名、聞訊、聞風、聞所未聞
嗅聞、嗅
不聞、不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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