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職的意思、出職的詳細解釋
出職的解釋
猶任職。 宋 洪邁 《容齋三筆·禁旅遷補》:“有一老兵……積官至遙郡團練使,今年滿當出職,若禦前呈試了,便得正任使名,而為近郡總管。”《金史·朮虎高琪傳》:“ 朮虎高琪 或作 高乞 , 西北路 猛安 人。 大定 二十七年充護衛,轉十人長,出職 河間 都總管判官。”《元典章·吏部二·月日》:“自今次立格月日為始,已歷兩考之上者,循依舊例九十月出職,不及兩考者,須歷一百二十月出職陞轉。”
詞語分解
- 出的解釋 出 (??齣) ū 從裡面到外面:出訪。初出茅廬。出籠。 往外拿,支付:出力。出錢。出謀畫策。入不敷出。 離開:出發。出軌。出嫁。 産生,生長:出産。出品。出人才。 發生:出事。 顯露:出現。出名。
- 職的解釋 職 (職) í 管理某種事務,分(坣 )内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 舊時公文用語,下屬對上司的自稱:卑職。職當奉命。
專業解析
"出職"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吏員(非品級官員)通過一定年限的服役或考核,獲得正式官職(品級)的過程。這一制度主要盛行于宋代,是當時官僚體系選拔人才的重要途徑之一。以下從詞典釋義角度詳細解析:
一、本義:吏員獲得正式官職的途徑
- 制度内涵: "出職"特指宋代"流外"吏人(如中央各衙門的胥吏、地方官府的低級辦事人員)在服役滿一定年限後,經過考核或繳納一定費用(如"投狀"),得以脫離吏籍,被授予正式的低級品階官職(如從九品),進入"流内"官員序列的過程。這标志着身份從"吏"轉變為"官"。
- 曆史背景: 宋代官僚體系分為"流内"(有品級官員)和"流外"(無品級吏員)。"出職"是連接這兩者的橋梁,為吏員提供了上升通道。其具體年限、條件在不同時期和不同機構(如中央的"台、省、寺、監")有詳細規定。來源:《宋史·職官志》、《宋會要輯稿·職官》。
二、引申義與相關用法
- 獲得官職/差遣: 在更寬泛的語境下,"出職"有時也泛指獲得官職或實際差遣。例如,某人因功績或恩蔭被授予官職,也可稱"出職"。
- 與"入流"關系: "出職"成功即意味着"入流",成為有品級的官員。因此,"出職"常與"入流"并用或互換,強調獲得官員身份的結果。來源:宋代史料筆記如《燕翼诒謀錄》、《容齋隨筆》中相關記載。
三、現代使用情況
- 現代漢語中,"出職"一詞已非常罕見,基本不作為常用詞彙使用。 其含義主要保留在曆史研究、古籍閱讀和專門研究宋代官制的領域。現代漢語表達"擔任職務"或"獲得職位"通常使用"任職"、"就職"、"擔任"等詞彙。
"出職"是一個曆史制度性詞彙,其核心含義是指在宋代特定的官僚制度下,無品級的吏員通過服役年限和考核等途徑,獲得正式品級官職的身份轉變過程。它反映了宋代官制中吏員晉升為官員的重要機制。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基本不再使用,其意義主要存在于曆史語境中。
網絡擴展解釋
“出職”是一個曆史性詞彙,主要用于宋、金、元等朝代,指吏員通過一定年限的任職後獲得正式官職的制度。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含義
“出職”指古代吏員在任職達到規定年限後,無需經過常規選拔考試(如铨試),即可直接補授官職并獲得差遣。這一制度是古代官僚體系中對基層吏員的一種晉升途徑。
2.曆史背景與制度特點
- 宋代:内外官署的吏職及地方監司吏人,可通過“年勞補官法”晉升。例如:任職滿一定年限(如九十月或一百二十月),可免試轉為正式官員,授予實際職務。
- 金元時期:延續了類似制度。金代官員朮虎高琪即通過護衛任職轉為地方判官;元代《元典章》規定吏員需任職九十月或一百二十月方可“出職”。
3.文獻引用
- 宋代洪邁《容齋三筆·禁旅遷補》記載老兵積功至遙郡團練使,期滿後通過禦前考核“出職”為近郡總管。
- 《金史·朮虎高琪傳》提到其從護衛“出職”河間都總管判官。
4.現代語境中的使用
現代漢語中“出職”極少使用,僅在特定曆史研究或文學創作中出現。偶見用于泛指出任職務,但需結合語境判斷,例如:“看不出職業身份的新人布甲”(例句)。
“出職”是古代官僚制度中的特殊晉升機制,核心特點是“以年資代考試”。其具體規則因朝代而異,需結合曆史文獻解讀。現代使用需謹慎,避免與普通任職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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