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任職。 宋 洪邁 《容齋三筆·禁旅遷補》:“有一老兵……積官至遙郡團練使,今年滿當出職,若禦前呈試了,便得正任使名,而為近郡總管。”《金史·朮虎高琪傳》:“ 朮虎高琪 或作 高乞 , 西北路 猛安 人。 大定 二十七年充護衛,轉十人長,出職 河間 都總管判官。”《元典章·吏部二·月日》:“自今次立格月日為始,已歷兩考之上者,循依舊例九十月出職,不及兩考者,須歷一百二十月出職陞轉。”
“出職”是一個曆史性詞彙,主要用于宋、金、元等朝代,指吏員通過一定年限的任職後獲得正式官職的制度。以下是詳細解釋:
“出職”指古代吏員在任職達到規定年限後,無需經過常規選拔考試(如铨試),即可直接補授官職并獲得差遣。這一制度是古代官僚體系中對基層吏員的一種晉升途徑。
現代漢語中“出職”極少使用,僅在特定曆史研究或文學創作中出現。偶見用于泛指出任職務,但需結合語境判斷,例如:“看不出職業身份的新人布甲”(例句)。
“出職”是古代官僚制度中的特殊晉升機制,核心特點是“以年資代考試”。其具體規則因朝代而異,需結合曆史文獻解讀。現代使用需謹慎,避免與普通任職混淆。
《出職》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離開現職,辭去職務”的意思。通常用于表示某人主動放棄或離開原先的工作、職位。
《出職》的部首是“出”,表示“從某一位置或狀态中脫離或離開”的意思,部首位置在字的左側。它擁有8筆的筆畫數,分為4畫在上部和2畫在下部。
《出職》是中國現代漢字,由簡化字演變而來。繁體字為「出職」。
在古代漢字中,「出職」的寫法有所不同。其繁體字可能是「出職」(出在上,職在下),或者是「齣職」(齣為出的古體)。這些不同的字形都在演變中逐漸簡化為現代的寫法。
1. 他決定出職追求自己的夢想。
2. 看到公司沒有發展空間,她選擇了出職。
3. 出職後,他開始自行創業。
1. 出走:離開原地或原處。
2. 出任:擔任某個職務或職位。
3. 職務:指在特定機構或組織中擔任的職位。
辭職、離職、辭去職務。
就職、入職、上任。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