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和聲。《莊子·齊物論》:“前者唱于,而隨者唱喁。泠風則小和,飄風則大和。” 成玄英 疏:“于、喁,皆是風吹樹動前後相隨之聲也。”參見“ 唱于 ”。
唱喁(chàng yú)是古漢語詞彙,現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指聲音相互應狀态,常用于描述衆人附和或情感共鳴的場景。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
應和之聲
指一唱一聲音,強調言語或情感的呼應關系。
例證:《莊子·齊物論》中“前者唱于,而隨者唱喁”,描述風吹孔穴時先發出“于”聲,後發出“喁”聲的應和現象。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引申為附和、響應
後引申指衆人追隨、附和他人言行,含被動響應之意。
例證:清代文獻《閱微草堂筆記》載“衆口唱喁,莫辨真僞”,形容衆人盲目附和。
來源:《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
“唱”指發聲倡導,“喁”本義為魚口向上露出水面,引申為衆人低語應和貌(《說文解字注》)。
早期為中性詞,後漸帶貶義,暗含盲從意味,如“唱喁附和”(《辭源》修訂本)。
《莊子·齊物論》
“泠風則小和,飄風則大和,厲風濟則衆竅為虛……前者唱于而隨者唱喁。”
注:以自然聲響比喻言論的被動響應。
來源:中華書局《莊子集釋》
宋代《雲笈七籤》
“衆仙唱喁,天樂齊鳴。”
注:此處形容仙界和諧共鳴之态。
該詞屬文言遺存,現代漢語多見于研究文獻或特定修辭場景(如批判盲從行為)。需結合語境判斷情感傾向,避免誤用。
權威參考來源:
“唱喁”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唱喁”是由“領唱”與“應和”構成的複合詞,源自《莊子》,既描述聲音的呼應,也隱喻主從關系。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莊子》原文或漢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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