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ct as regent] 代理君位
代理君位。《左傳·隱公元年》:“公攝位而欲求好於 邾 ,故為 蔑 之盟。”《舊唐書·儒學傳下·祝欽明》:“若王有故不預,則攝位。”《警世通言·鈍秀才一朝交泰》:“其年 天順 爺爺正遇‘土木之變’,皇太後權請 郕王 攝位,改元 景泰 。”
"攝位"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暫時代理或代替行使某一職位(尤其是君主或尊長之位)的職權。根據權威漢語詞典釋義及典籍用例,其詳細解釋如下:
暫代君位或尊位
指在君主年幼、缺席或無法理政時,由他人(如權臣、宗室、太後等)暫時代理朝政。
例:《史記·魯周公世家》載周公因成王年幼而“攝行政當國”,即代行天子之職。
宗法制度下的代理主祭
古代宗族祭祀時,若嫡長子因故不能主祭,則由他人暫代其位,稱為“攝位”。
例:《禮記·曾子問》有“攝位不祭”的禮儀規範,強調代理者不可行正式祭禮。
《漢語大詞典》(第6卷,第1433頁)
攝位:代行職位。特指代理君主之位。
引用典籍:
- 《漢書·王莽傳上》:“皇帝幼少,不能統理政事,請安漢公居攝踐祚,如周公故事。”
- 《新唐書·則天皇後紀》:“高宗崩,太子顯即位,太後臨朝稱制,廢帝為廬陵王,自攝位。”
《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
攝位:代居其位。古多指代行君主職權。
例證:
《尚書·大诰》“周公相成王”孔穎達疏:“成王幼弱,周公攝位,代其治國。”
詞彙 | 含義 | 與“攝位”區别 |
---|---|---|
篡位 | 非法奪取君位 | 強調非法性,攝位具臨時合法性 |
嗣位 | 依法繼承君位 | 攝位非繼承,僅為代理 |
監國 | 太子或重臣代理國政 | 職權範圍小于攝位 |
《資治通鑒·唐紀》
“中宗崩,韋後攝位,謀效武氏故事。”
(指韋皇後在中宗去世後代行皇權)
《宋史·禮志》
“太子有疾,命親王攝位行禮。”
(太子因病無法主祭,由親王暫代其位)
以上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辭源》等權威辭書及曆史典籍,核心強調“代理職權”的臨時性與禮法合法性,多見于描述古代政治與宗法制度中的權力行使。
“攝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代理君主的職位。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案例或文獻原文,可參考《左傳》《舊唐書》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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