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仿綱目體例記事之書。《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四·龍飛紀略》:“ 明 吳樸 撰。 樸 字 華甫 , 詔安 人。是編仿綱目體例,紀 明太祖 事蹟,初名《征伐禮樂書》,後改今名。”
(2). 清 代方略館所編記曆代軍、政大事之文字。《清會典·辦理軍機處·方略館》“方略館總裁,掌修方略”原注:“每次軍功告蕆,及遇有政事之大者,奉旨纂輯成書,紀其始末,或曰方略,或曰紀略,皆由館承辦。”
(3).猶紀要。 清 馬建忠 《巴黎覆友人書》:“第二場試交涉之學,凡三題:一公法新論;一交涉紀略;一或輿圖或商務各一條。”
"紀略"是由"紀"與"略"構成的複合詞,在漢語詞典中具有特定含義。根據《漢語大詞典》的解釋,"紀"本義為絲縷的頭緒,引申為記載、整理之意;"略"指概要、簡明的叙述。兩字組合後形成以下三層含義:
一、史書編纂體例
指以簡明扼要方式記錄重大事件的史書體裁,多用于軍事戰役或特殊事件的專項記錄。例如清代方略館編纂的《平定準噶爾方略》别稱《準噶爾紀略》。此類文獻注重關鍵節點記載,具有"詳大事,略瑣細"的特點。
二、地方志編纂形式
在方志學中特指簡編型地方志書,如清代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中收錄的《川渎異同紀略》。這類文本以提綱挈領方式記錄山川地理、建制沿革,較傳統方志更為精煉。
三、個人著述命名
常見于清代學者著作标題,如厲鹗《遼史紀略》、錢大昕《十駕齋養新紀略》。這類命名方式既體現作者"以簡馭繁"的撰述理念,也反映乾嘉學派"考據精要"的學術特色。
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被标注為"書面語詞彙",現代多用于學術著作或文獻整理領域。與之相近的"紀事本末體"史書體裁,在叙事完整性上較"紀略"更為系統全面。
“紀略”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綜合搜索結果中的高權威性信息(如、4、5、6、8),具體解釋如下:
仿綱目體例的記事書
指模仿《資治通鑒綱目》體例編纂的史書,如明代吳樸的《龍飛紀略》。
清代官方軍政文獻
清代方略館編纂的軍事、政治大事記錄,如《平定準噶爾方略》等,這類文獻常以“方略”或“紀略”命名。
等同于“紀要”
指對事件或會議内容的簡要概括,如清代馬建忠提到的“交涉紀略”。
“紀略”既可指具體的文獻類型(如史書、官方記錄),也可作為抽象的行為描述(總結歸納)。其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曆史語境中多與編纂體例相關,日常使用則偏向概括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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