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佛教宗旨。 晉 嚴隱 《答陸士龍》書:“君子弘道,厚文無施,是用釋筆,歸于神要。” 南朝 宋 鄭道子 《神不滅論》:“餘墜弱喪,思拔淪溺,仰尋玄旨,研求神要。”
“神要”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佛教的宗旨或核心教義,常見于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詞義
“神要”指佛教的根本宗旨或精義,強調對佛法核心思想的探究與遵循。其中“神”并非指神靈,而是形容佛理的深奧玄妙;“要”則指關鍵、核心部分。
文獻用例
使用背景
該詞多用于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佛教相關論述,反映當時文人對佛學思想的重視。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屬于生僻詞彙。
辨析要點
需注意與“神妙”“重要”等現代詞語區分,其含義需結合古代佛學語境理解,不可拆分直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出處或曆史演變,可參考《漢典》《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
神要(shén yào)是一個漢字詞語,由“神”和“要”兩個字組合而成。
“神要”的部首是“示”,示字是指示的意思,表達了神聖的含義。根據部首的位置,我們可以找到“神要”的拆分部首。
“神要”總共有14個筆畫,其中“神”字有9個筆畫,“要”字有5個筆畫。
“神要”這個詞來源于古漢語,它最早出現在《史記》中。在繁體字中,“神要”與簡體字保持一緻,沒有變化。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神要的寫法與現代寫法有所不同。神要的古代寫法為“神謡”,謡字在古時候是指神祗的音樂,也是祭祀中所唱的歌曲。後來隨着語音的變化,謡字逐漸被要字取代,形成了現代的“神要”。
1. 這個儀式需要專業的神要歌手來演唱。
2. 他們傾聽着神要的聲音,沉浸在甯靜的氛圍中。
神聖、神秘、敬神、神似、神明、神奇。
神聖、神秘、神奇、莊嚴、祥和。
凡人、世俗、平庸、俗氣、凡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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