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申誡的意思、申誡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申誡的解釋

(1).訓誡。《史記·周本紀》:“王道衰微, 穆王 閔 文 武 之道缺,乃命 伯臩 申誡太僕國之政。”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下:“申誡守禦有司,奉行失序,旋即廢罷。”

(2).反複述說。 晉 葛洪 《抱樸子·辭義》:“屬筆之家,亦各有病。其深者則患乎譬煩言冗,申誡廣喻。”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申誡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和行政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正式申明的方式予以告誡或譴責,多用于書面語及官方語境。以下從釋義、用法與權威來源角度進行詳細解析:


一、核心釋義

  1. 申斥與告誡

    指上級對下級或權威機構對個人/組織的錯誤行為進行嚴肅批評,并警示其改正。

    例:行政機關對違規企業予以申誡處分。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2. 法律與行政術語

    在部分法規中特指一種輕微行政處罰,如台灣地區《行政罰法》将“申誡”列為處罰種類之一,屬書面告誡性質。

    來源:《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二、詞源與構成


三、使用場景

  1. 公文與法律文書

    常見于處罰決定書、監察文書等,體現程式規範性。

    例:公務員因失職被記申誡一次。

  2. 組織内部管理

    企業或機構對違規成員的書面警告,如員工手冊中的紀律條款。

  3. 曆史語境

    古代文書中亦見類似用法,如清代吏部對官員的“申饬”(近義概念)。


四、近義詞辨析

詞語 差異點
訓誡 側重教育性勸導,可用于司法(如法庭訓誡)
警告 適用範圍廣,書面/口頭均可,嚴重性可更高
譴責 道德批判色彩強,多用于輿論層面

五、權威參考

  1. 詞典釋義

    “申誡:申斥告誡。”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查看詳情(注:鍊接為詞典官方介紹頁)

  2. 法律應用

    “行政罰之種類包括:……四、申誡。”

    來源:台灣地區《行政罰法》第2條(仿大陸法系行政處罰分類)

    參考條文

  3. 學術界定

    “申誡屬聲譽罰,通過否定評價促使行為人糾錯。”

    來源:《行政法學》,姜明安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


六、典型用例

《公務員處分條例》(示例性條文)

“情節較輕的,給予記過或申誡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配套解讀


“申誡”是兼具訓示性與規範性的正式告誡行為,其釋義需結合行政法語境理解,強調程式正當性與書面形式要件。

網絡擴展解釋

“申誡”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多層面的含義和用法:

一、基本含義

  1. 訓誡勸告
    指通過陳述和勸告來警示他人,強調對道德規範或行為準則的強調。例如《史記·周本紀》記載,周穆王曾命伯臩“申誡太僕國之政”,即通過訓誡整頓政務。

  2. 反複述說
    在文學或日常語境中,也可表示對某一觀點或規則的重複強調。如晉代葛洪《抱樸子》提到“申誡廣喻”,指用大量比喻反複說明道理。


二、古代用法


三、現代法律術語

  1. 行政處罰類型
    現代法律中,“申誡罰”屬于聲譽罰,通過損害名譽、榮譽以示警誡,主要形式包括:
    • 警告:最輕的行政處罰,如對輕微違法行為的書面譴責。
    • 通報批評:公開譴責,適用于未造成實際危害的違法行為。

四、例句與場景


五、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史記·周本紀》原文或《行政處罰法》相關條款。

别人正在浏覽...

白狗子扳罾辨晰筆花生不外成居當家的防送卒肥辭蓋章感情稿草告谕棺椑官差光盤光有黑珍珠黃花女花釀糊劑虎門魂庭賈民賤目貴耳矜貸井椁緝治客死他鄉寬怠窾缺昆侖觞陸凱傳情馬杓孟加拉國末光難舍難分難為情内怛被山帶河普洛琪蘤祇悔删薙梢馬省循沈泳石道石腥庶官順口話送關泰台挺脫圖説未間猬毛嵬崖文君司馬小玩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