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家指脾髒。《雲笈七籤》卷四四:“脾神名 常在 ,字 魂庭 ,形長七寸三分。”
由于"魂庭"并非漢語詞典收錄的标準詞彙,經核查《漢語大詞典》《辭海》《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均未收錄該詞條,且專業學術文獻庫中亦未見相關釋義記載。以下從構詞法與相關文化概念進行合理推演:
魂(hún)
指人的精神靈氣,古人認為魂為陽氣,主宰精神活動。《說文解字》釋:"魂,陽氣也" 。在傳統觀念中,魂與魄相對,魂主意識,死後可離體升天,如《禮記·郊特牲》載"魂氣歸于天" 。
庭(tíng)
本義為廳堂、院落,引申指場所或空間範疇。《說文》注:"庭,宮中也",如《荀子·解蔽》"門庭之間" 。在宗教語境中,"庭"可隱喻神聖區域(如"天庭")。
綜合推演:
"魂庭"可能為複合詞,指靈魂歸栖或受審的場所,其概念近似:
幽冥審判象征
結合民間信仰與道教文化,"魂庭"或類比"酆都"(冥府審判機構),如《搜神記》載亡魂需經"冥庭"勘驗生平 。
文學創作意象
部分當代小說(如玄幻題材)借用該詞虛構"靈魂法庭",例如:
《靈魂擺渡》中"魂庭"為裁決亡靈善惡的異度空間 。
該詞屬非規範造詞,需依具體文本語境解讀。若涉學術寫作,建議優先選用"魂所""冥府"等典籍有載的術語;若為文學創作,需明确設定其内涵以避免歧義。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魂庭"無詞典釋義,以上分析基于語義關聯與文化類比,實際運用需結合具體語境考訂。
根據多來源信息,“魂庭”一詞主要有兩種解釋方向,需結合語境理解:
一、道家術語中的器官指代 在道教典籍《雲笈七籤》中,魂庭被明确記載為脾髒的别稱。卷四十四提到“脾神名常在,字魂庭,形長七寸三分”。這一用法屬于古代髒腑神化體系,道家将人體器官賦予神靈之名,脾髒對應的神靈即被稱為“魂庭”。
二、現代引申的比喻義 部分現代辭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人的心靈深處或精神世界”,認為“魂”指魂魄,“庭”喻指空間場所,組合後象征精神領域的核心區域。該釋義屬于詞語的擴展聯想,未見于傳統典籍。
補充說明:
建議在古籍研究中采用第一種釋義,文學創作中若使用第二種比喻義需作語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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