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察議處。 清 昭槤 《嘯亭雜錄·郭劉二疏》:“聖明時有詰責,漫無省議。”
省議是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對自身言行或事務的反思、檢讨與商議,強調通過内省和讨論實現修正或優化。以下從詞典釋義與用法角度分述:
“省”(xǐng)
本義為審視、檢查,引申為反省、覺悟。《說文解字》釋“省”為“視也”,甲骨文象形為“目觀草木”,後演變為内察己身㈠。古典文獻中多表“自我檢視”,如《論語·學而》“吾日三省吾身”。
“議”(yì)
指商讨、評議。《說文解字》注“議,語也”,側重通過言語交流達成共識㈡,如《周禮》“以議國事”。
複合詞“省議”融合二者,即通過反思與讨論形成決策或改進方案,常見于對過失、政策、制度的内省性審議。
《漢語大詞典》
釋為“反省議過”,強調對錯誤或不足的檢讨與商議㈢。
例:宋·葉適《上殿劄子》:“君臣省議,更張變通。”
此處指君臣共同反思朝政弊端并商議改革。
《古代漢語詞典》
标注“省”讀xǐng時,“省議”意為審察評議,多用于政務或道德自省㈣。
例:《後漢書·桓譚傳》“事必省議,而後行之。”
體現決策前需經反思與合議的流程。
典型語境包括:
詞語 | 核心差異 | 例句 |
---|---|---|
省議 | 内省+合議,側重修正過失 | “省議前非,以儆效尤。” |
反思 | 僅強調内省,未必含商議 | “靜坐反思當日言行。” |
審議 | 側重審查評議,未必含自省 | “議會審議預算案。” |
參考資料來源:
㈠ 《說文解字注》(清·段玉裁)
㈡ 《說文解字今釋》(湯可敬撰)
㈢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㈣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省議”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釋:
省議(拼音:shěng yì)指審察議處,即對事務進行審查、讨論并作出處理決定。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中,屬于正式或文言表達。
該詞強調對事務的嚴謹審查與集體商議,常見于涉及政務、司法或學術讨論的場合。需注意與“審議”“商議”等近義詞的區分,後者更側重讨論過程,而“省議”更突出審查與處理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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