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assist;assist in mangement]∶協助辦理
(2) [assistant manager]∶舊時某些銀行、企業中地位次于經理的負責人
(1).合理,正确。 宋 曾敏行 《獨醒雜志》卷三:“適有所談,而諸學士發笑,必某言不協理也。”
(2).協助辦理。《醒世恒言·佛印師四調琴娘》:“卿既為僧,即委卿協理齋事。” 清 劉大櫆 《湖南按察司副使朱君墓志銘》:“﹝ 朱陵 ﹞考選 貴州 道監察禦史,協理 山東 道事。” 鄭觀應 《盛世危言·稅則》:“ 日本 初聘西人協理,今則全換土人,不用西人矣。” 王闿運 《诰授光祿大夫衡陽彭公行狀》:“公自奉統率之命,調和倍難于協理時矣。”
(3). 清 代官職,職責是協助主要大臣處理事務。 清 俞正燮 《癸巳類稿·駐劄大臣原始》:“ 葉爾羌 辦事大臣一人,協理大臣一人。”
(4).舊時規模較大的銀行、企業中協助經理主持業務的人,地位僅次于經理。
“協理”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因語境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各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讀音:xié lǐ,由“協助”和“理事”組成,表示“共同協助處理事務”。核心含義包括:
曆史官職
在清代,“協理”是一種官職名稱,職責為輔助主要大臣處理政務。例如:
企業職位
舊時在銀行、企業等領域,“協理”是次于經理的職位,協助主持業務。例如:
現代應用
現代語境下,“協理”更多指協助管理的行為,例如:
該詞從古至今涵蓋“合理性”“輔助行為”“職位名稱”三層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權威曆史文獻或企業職級資料。
協理(xié lǐ)一詞是由“協”和“理”兩個字組成的。部首分别為“十”和“王”,其中“協”的筆畫數為十,而“理”的筆畫數為王。
協理一詞最初出現在古代漢語中,意為協助管理與處理事務。它可以用來形容某人在某個領域具備輔助管理或處理事務的能力。
協理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協理」。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在有所不同。協理一詞的古代寫法為「協理」。
1. 他是公司的協理,負責協助經理處理日常事務。
2. 她被任命為學院的協理教授,協助教授進行學術研究。
協理可以與其他詞組成不同的詞語,例如:
1. 協理員:協助管理和處理事務的員工。
2. 協理職位:擔任協助管理和處理事務的崗位。
與協理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1. 協助:幫助或輔助他人進行某項工作。
2. 協調:調整或協調不同事物之間的關系,以達到一緻或和諧。
與協理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1. 獨斷:獨自決策或處理事務,不需要他人的幫助或意見。
2. 糾紛:發生争議或争執,需要解決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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