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士。以其地位低微,故稱。《禮記·禮器》:“君子大牢而祭,謂之禮;匹士大牢而祭,謂之攘。” 孔穎達 疏:“匹士,士也……言其微賤,不得特使為介乃行,故謂之匹也。”《新唐書·元稹傳》:“夫以匹士之愛其子,猶求明哲慈惠之師,豈天下元良而反不及乎?” 章炳麟 《國故論衡·原道下》:“賞罰不厭一,好惡不厭岐;一者以為羣衆,岐者以優匹士。因道全法,則君子樂而大姦止。”
“匹士”是古代漢語中的特殊稱謂,現結合權威文獻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匹士”指代普通士人,即未獲官職或社會地位較低的讀書人,強調其個人德行與才能的獨立性。《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獨居之士”,突顯其不依附權貴的品格特征。
二、詞源解析
三、文獻例證 《禮記·缁衣》載:“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匹士之守,不可奪也。”此處鄭玄注雲:“匹士,謂庶人在官者”,印證其身份特征。
四、現代應用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但在研究先秦文獻時仍屬重要詞彙。王力《古代漢語》将其列為“特殊社會稱謂”研究對象,建議參考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等權威注本獲取完整語境。
“匹士”是古代漢語中對“士”階層中地位較低者的特定稱呼,強調其身份微賤或社會層級不高。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匹士”即“士”,但特指身份低微的士人。該詞通過“匹”(單獨、普通)字修飾,體現其地位的特殊性。
《禮記·禮器》記載:“君子大牢而祭,謂之禮;匹士大牢而祭,謂之攘。”孔穎達注解:“匹士,士也……言其微賤,不得特使為介乃行,故謂之匹也。”
此處表明,士人若僭越禮制(如用“大牢”祭祀),會被視為“攘”(盜用),側面反映其身份受限。
曆史用例:唐代《新唐書·元稹傳》以“匹士”代指普通士人,清代章炳麟《國故論衡》則用其讨論“賞罰與群體關系”,均延續了身份低微的語義。
古代“士”階層内部存在等級差異,“匹士”通常指未獲官職或未入貴族行列的底層士人,與“君子”形成對比。這種稱謂體現了封建禮制對社會層級的嚴格劃分。
除身份含義外,“匹士”在部分語境中隱含對個體的貶抑或群體中的普通性,如章炳麟所言“岐者以優匹士”,即差異化的政策對待普通士人。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禮記》《新唐書》等原始典籍,或查閱權威曆史語義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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