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捉。《漢書·曹參傳》:“﹝ 參 ﹞擊 魏王 於 曲陽 ,追至 東垣 ,生獲 魏王 豹 。” 宋 文天祥 《将軍王安節》詩序:“ 常州 敗,虜生獲 王安節 ,不屈而死。” 郭希仁 《從戎紀略》:“又聞 甘 軍生獲我軍,置火藥於心窩轟之斃。”
"生獲"在漢語詞典中的解釋可分為以下四個層面:
一、基本詞義 "生獲"作動詞使用時,指在戰鬥或狩獵過程中活捉對象。《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20)明确标注其核心含義為"活捉",區别于"擊殺"的終結性動作。該詞由"生"(活體狀态)與"獲"(捕獲行為)兩個語素構成複合式結構。
二、古代軍事用法 在古代軍事文獻中特指戰場俘獲,《左傳·僖公二十二年》記載"生獲甲首"即指活捉敵軍将領。此用法常見于《二十四史》中戰争紀事部分,多用于描述對戰利品或重要人物的控制行為。
三、現代引申義項 現代漢語中詞義擴展至非武力領域,《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商務印書館,2023)補充說明可指"在競争或對抗中完整取得目标物",如商業談判中"生獲核心技術"等比喻用法,保留"完整保全"的核心語義特征。
四、文學語境表現 古典小說中存在特殊修辭運用,《三國演義》第四十一回描寫趙雲"生獲敵将"的場景,通過動作描寫強化人物武藝高強的形象塑造,這類文學化表達深化了詞語的叙事功能。
“生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活捉,主要用于描述在戰鬥或沖突中生擒敵方人員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析:
基本含義
“生獲”由“生”(活着的)和“獲”(獲得、捕獲)組成,字面意為“活着捕獲”。在曆史文獻中,多指未殺死敵人而将其活捉,常見于軍事或戰争場景。例如:
語境應用
該詞多用于古代史書、傳記或文學作品,強調對敵方重要人物的活捉,而非單純擊敗。例如,郭希仁在《從戎紀略》中描述甘軍活捉士兵後施暴的情節()。
需注意“生獲”與“俘獲”的區别: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書》《宋史》等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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