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呈遞彈劾自己的狀文。古代棄官的一種方式。《東觀漢記·崔篆傳》:“‘吾聞伐國不問仁人,戰陣不訪儒士,此舉奚至哉?’遂投劾歸。”《後漢書·周燮黃憲等傳序》:“﹝ 仲叔 ﹞遂辭出,投劾而去。” 李賢 注:“自投其劾狀而去也。” 宋 蘇轼 《自金山放船至焦山》詩:“行當投劾謝簪組,為我佳處留茅庵。” 清 王鵬運 《<彊村詞>序》:“會庚子之變,依翁以居者彌歲,相對咄咄,倚茲事度日,意似稍稍有所領受,而翁則翩然投劾去。”
“投劾”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投劾(拼音:tóu hé)指古代官員主動呈遞彈劾自己的狀文,以此作為棄官的一種方式。這種行為通常帶有引咎自責的意味,官員通過自我檢舉表達對職務或時局的不滿,進而辭去官職。
起源與制度
該詞最早見于漢代文獻,如《東觀漢記·崔篆傳》記載,崔篆因不滿朝廷決策,“遂投劾歸”;《後漢書》亦提到官員“投劾而去”,李賢注解釋為“自投其劾狀而去”。這反映了古代官員通過自我彈劾實現辭職的制度化行為。
文學引用
宋代蘇轼在詩作中多次使用該詞,如《春菜》中“明年投劾徑須歸”,以及《自金山放船至焦山》中“行當投劾謝簪組”,均表達歸隱之意。
適用情境
多用于官員因不滿政治環境、道德困境或身體原因(如蘇轼詩中“齒搖并發脫”)而主動請辭。
文化意義
體現了古代士人“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的價值觀,以及通過自省維護個人節操的态度。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但作為曆史詞彙,常見于研究古代官制或解讀古典文獻的場景。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東觀漢記》《後漢書》等典籍,或蘇轼相關詩作。
《投劾》是一個表示對官員進行控訴、彈劾的詞語。它源自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是一種維護社會公正、嚴懲腐敗的手段。
《投劾》一詞由兩個漢字組成:「投」和「劾」。
「投」的拆分部首是「扌」,表示手部,「投」的總筆畫數為7。
「劾」的拆分部首是「辦」,表示辦事,「劾」的總筆畫數為8。
《投劾》一詞最早出現在《周禮》中,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周朝。它是一種官員間相互追責的制度,起初用于糾正官員的過失和腐化行為。
在繁體字中,「投」的寫法為「投」,「劾」的寫法為「劾」。
在古代,「投」的寫法稍有不同,隻由「手」和「殳」兩個部件組成。而「劾」的寫法則是由「既」和「刃」兩個部件組成。
1. 他因為打擊貪污的行動而受到了投劾。
2. 公衆對腐敗官員的不滿迫使政府進行了一系列的投劾。
組詞:投訴、投票、劾查、劾罪、劾責
近義詞:控告、罪行、指控、彈劾
反義詞:表彰、褒獎、嘉獎、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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