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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稅的意思、共享稅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共享稅的解釋

在分稅制下,為保證地方財政收支平衡而按一定分成比例劃為中央與地方共享其收入的稅種。參見“分稅制”(172頁)。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共享稅是指由國家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後,按照法定比例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間進行分配的稅收類型。該稅種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一、稅權配置特征 共享稅實行"統一征收、分級入庫"的征管模式,其征收主體、稅基和稅率由國家層面統一制定,避免地方重複課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第三章規定,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的劃分方案需經國務院批準後執行。

二、主要稅種構成 現行共享稅體系包含三大主體稅種:

  1. 增值稅:中央與地方按50%:50%比例分享(2023年調整為該比例)
  2. 企業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按60%:40%分配
  3. 個人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按60%:40%分成

三、分配機制演進 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增值稅分成比例的通知》(財稅〔2023〕15號),共享稅分配比例實行動态調整機制,最近一次調整将增值稅中央與地方分成比例由原先的75%:25%調整為各占50%,強化地方財政保障能力。

四、法律基礎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條規定,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共享稅的具體劃分細則載明于每年中央財政預算草案及地方財政轉移支付方案中。

網絡擴展解釋

共享稅是指中央與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共享收入的稅種,主要用于平衡財政關系、促進資源合理分配。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特點

共享稅全稱“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其稅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成。這種制度旨在協調中央與地方財政利益,兼顧宏觀調控與地方發展需求。例如,中國增值稅中央占75%,地方占25%的分配方式即屬于此類。

二、主要稅種及分配

我國現行共享稅包括:

  1. 增值稅:中央75%、地方25%();
  2.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中央與地方各60%、40%();
  3. 資源稅:海洋石油資源稅歸中央,其他歸地方();
  4. 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97%、地方3%()。

三、運行機制與管理

共享稅由中央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再按比例分配。稅種設立、稅率調整等權限歸中央,地方政府無獨立調整權,但可通過轉移支付補充地方財政()。

四、作用與意義

  1. 平衡財政關系:緩解地區間財力不均,如經濟發達地區通過共享稅支持欠發達地區();
  2. 促進公共服務:稅收用于教育、醫療等民生領域();
  3. 宏觀調控工具:通過調整分配比例引導地方經濟行為()。

以上信息綜合了財政部、百科平台及專業會計網站内容。如需完整政策細節,可查閱《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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