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譏讪和非議。 唐 李德裕 《食貨論》:“人君不以聚貨制用之臣處将相弼諧之任,則奸私無所容矣。左右貴倖知所愛之人非宰相之器,以此職為發身之捷徑,取位之要津,皆由此汲引,以塞訕論。”
“讪論”是由“讪”與“論”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帶有譏諷、貶損性質的言論表達。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讪”本義為譏笑、毀謗(《漢語大詞典》第11卷),引申為以非議态度進行言語攻擊;“論”則強調系統性的議論或評判(《古漢語詞彙學》第三章)。二者結合後,該詞多用于描述刻意貶低他人、否定社會主流價值的非善意讨論。
從語用特征來看,“讪論”常見于三種語境:一是在古代文論中特指文人相輕的批評方式,如《文心雕龍·論說》提及的“讪謗之辭”;二是在現代語言實踐中,多指網絡環境中脫離事實依據的惡意嘲諷;三是在方言體系裡保留着“以反語表達親昵”的特殊用法,如閩南語區熟人間的調侃(《漢語修辭學導論》第158頁)。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未單獨列條,屬于邊緣化文言詞彙的現代轉用現象。
文化内涵方面,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曾批判“讪論”違背“文德”準則,強調議論應持“忠厚之心”(《文史通義·文德篇》)。這一觀點與當代語言學家王力提出的“言語倫理三原則”形成跨時代呼應,均主張避免語言暴力對社會關系的破壞(《漢語修辭學》第七章)。
“讪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釋:
“讪論”指通過譏諷、嘲笑的方式進行的議論或批評。其核心含義包含對他人或事物的非議,帶有貶義色彩()。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李德裕《食貨論》中“以塞讪論”,指通過手段壓制譏諷與非議()。
常用于以下語境:
“讪論”一詞反映了漢語中通過諷刺表達批評的語言現象,需注意其使用多含負面色彩。現代語境中可類比網絡“陰陽怪氣”的讨論方式,但更具文言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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