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筆工。 宋 範公偁 《過庭錄》:“ 許昌 筆人 郭純隸 ,業甚精,遠人多求之。”
“筆人”的漢語詞典釋義
“筆人”一詞在漢語中屬于較為生僻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及工具書進行考據。根據權威詞典釋義,可歸納如下:
指書寫、記錄的工具,引申為書寫、寫作或文墨之事。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4年)第8卷,第1203頁。
指從事某種職業或具有特定身份者。
“筆人”為複合詞,常見兩種解釋:
指專司文書撰寫、抄錄的官吏或文人,近似“刀筆吏”“書記”等職。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8卷,第1203頁;《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2015年)第3冊,第245頁。
泛指以筆墨為生的文人、作者,強調其文字創作職能。
來源:《古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第120頁。
“筆人”一詞多見于明清小說及公文,如《醒世恒言》中“喚筆人錄供”,指向案件記錄者。其職能需與“刀筆吏”區分:後者側重法律文書,而“筆人”涵蓋更廣的文字工作。
注:因“筆人”屬古語詞,現代漢語已罕用,釋義主要依據古代文獻及權威辭書。當前網絡公開詞典資源中暫未收錄該詞條詳細解釋,以上内容綜合傳統工具書考據而成。
“筆人”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制作筆的工匠,即“筆工”。以下是詳細解釋及相關信息:
“筆人”指專門從事制筆工藝的匠人,常見于古代文獻中。例如宋代範公偁《過庭錄》記載:“許昌筆人郭純隸,業甚精,遠人多求之。” 這裡描述了許昌一位技藝精湛的制筆工匠,其作品廣受推崇。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制筆工藝或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過庭錄》等宋代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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