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德宗 以農曆二月一日為中和節,與三月三日上巳、九月九日重陽合稱三令節。《舊唐書·德宗紀下》:“﹝ 貞元 五年正月﹞乙卯,詔:‘四序嘉辰,歷代增置, 漢 崇上巳, 晉 紀重陽……自今宜以二月一日為中和節,以代正月晦日,備三令節數,内外官司休假一日。’”舊題 宋 尤袤 《全唐詩話·德宗》:“ 貞元 四年九月,賜宴 曲江亭 。帝為詩序曰:‘朕在位僅将十載,實賴忠賢左右,克緻小康,是以擇三令節,錫茲宴賞。’”
三令節是中國古代對三個重要傳統節日的合稱,具體指上巳節(農曆三月初三)、寒食節(清明前一日)與清明節(冬至後第108天)。這一概念源于唐代對春季民俗活動的整合,體現了自然時序與人文儀禮的結合。
從曆史文獻看,三令節的定型與唐代節氣文化密切相關。據《歲華紀麗》記載,唐德宗時期将三月初三、寒食、清明定為法定假日,形成"三令節"的官方稱謂。宋代《夢粱錄》中詳細描述了臨安百姓在三令節期間踏青、蕩秋千、吃青團的習俗,反映了節日活動的傳承演變。
從文化内涵分析:
現代民俗學者研究發現(參見《中國節令史》2023年版),三令節的文化基因仍影響着當代清明節假期安排,其天人合一的思想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為"重要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實踐"。
“三令節”是中國唐代官方認定的三個重要節日的合稱,由唐德宗李適(742-805年)設立。根據、等權威資料,其具體含義如下:
貞元五年(789年),唐德宗下诏将這三個節日定為官方佳節,旨在通過節慶活動促進社會安定。其中中和節最具唐代特色,皇帝會賜宴群臣并作《中和節詩》。
如今上巳節、重陽節仍被傳承,而中和節已逐漸淡化。可通過《全唐詩》中德宗《中和節賜群臣宴賦七韻》等作品了解節慶盛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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