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耽誤掉;失掉。 元 馬緻遠 《薦福碑》第二折:“我則為他三封書把我這前程來誤卻。” 元 武漢臣 《玉壺春》第二折:“你為妾身誤卻了你的功名如何。”
“誤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用于表示耽誤、錯失的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多見于古典文學或仿古語境。如需表達類似含義,更推薦使用“耽誤”“錯失”等現代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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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卻是一個漢字詞語,拆分部首為讠和目,總計9個筆畫。它的含義是“錯誤的回避、誤解或疏忽”,代表了一種對于真相、事實或責任的錯誤理解或回避。
誤卻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誤”意味着錯誤或錯誤地行動,“卻”則是一個虛詞,表示否定或轉折。組合起來,誤卻形容了人們因為糊塗、偏見、疏忽或誤解而無法得到正确的信息或意圖。
在繁體字中,誤卻被寫作「誤卻」,字形保留了讠和目作為部首,意思和簡體字一樣。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誤卻被寫作「誤確」。在這種寫法下,原始的字形中存在“石”(石頭)部首,強調了誤解和錯誤的堅固或穩固。
以下是一些使用誤卻的例句:
1. 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完全誤卻了,導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 他卻誤以為我說的是謊言,完全沒有聽進我的解釋。
誤卻一詞的近義詞包括誤會、誤解、誤信等,它們都指代了對于真相或意圖的錯誤理解。反義詞則有了解、領悟、明了等,強調有正确理解或正确把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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