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置為儀而不敲擊之鼓。 宋 範鎮 《東齋記事》卷二:“ 景祐 中, 馮章靖 公言靁鼓、靈鼓、路鼓并當考擊,而散鼓請準 乾德 四年詔廢不用。然不言鼓之制非,是甚可怪也。”
“散鼓”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散鼓(拼音:sàn gǔ)指古代禮儀中設置為儀仗、但實際不敲擊的鼓。這種鼓主要用于陳設或象征性用途,而非實際演奏。
根據宋代範鎮《東齋記事》卷二記載,散鼓在宋代曾被建議廢除。例如,景祐年間馮章靖提出雷鼓、靈鼓、路鼓等需實際敲擊,而散鼓因無實際用途,應依乾德四年(966年)的诏令停用。
多用于古代宮廷或祭祀場合,作為儀仗的一部分,體現禮制規範,而非音樂功能。類似現代儀式中的裝飾性器物。
《散鼓》是一個漢字詞語,其意思是指擊鼓放松身心或表演節奏明快的鼓樂。這個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别是「散」和「鼓」。
「散」的部首是「攵」,它由5個筆畫構成。「鼓」的部首是「鼓」,它由13個筆畫構成。
《散鼓》這個詞最早來源于中國傳統民間藝術表演,主要在農村地區流傳。它是在農忙的間隙或慶祝活動時演奏的一種樂器,表達人們對大地的歡笑和感激之情。在繁體字中,「散鼓」的寫法仍然是「散鼓」。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在有所不同。根據《說文解字》,古時候「鼓」的寫法是象形的,以反切為「五呂」。而「散」的古漢字寫法是由「"讠"和"元"」組成,旨在表示言語傳揚出去。根據這個記載,古時候「散鼓」的寫法可以理解為「"言語傳揚出去"的一種鼓樂表演。
1. 他們打着散鼓歡快地跳舞。
2. 在慶祝活動中,演奏着散鼓的聲音回蕩在整個村莊。
3. 散鼓的節奏使得觀衆情緒高漲,隨着音樂的節拍跟着節奏扭動。
散樂、散曲、散衆、散文、鼓樂、擊鼓、散曲
鼓樂、打鼓、擂鼓、敲鼓
素韻、靜默、寂靜、閉口、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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