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泛指民衆。 瞿秋白 《赤都心史》四十:“大劇院當開放于人民群衆,不收券費。”
人民群衆在漢語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社會成員中的普通大衆群體,強調其作為社會基礎構成和集體力量的特征。具體解析如下:
基本構成
指未被納入特定統治階級或管理階層的社會普通成員集合體,區别于少數特權階層或精英群體。
例:《現代漢語詞典》界定為“泛指社會中的普通民衆”。
集體屬性
強調群體性而非個體性,需達到一定規模并具有共同社會屬性(如階級地位、利益訴求等)。
例:《漢語大詞典》釋為“多數人的總和,與‘個人’相對”。
在政治理論中常被賦予曆史主體性内涵,需注意此屬語境引申義:
來源:馬克思主義理論體系中的概念演化。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出版,中國社科院語言研究所編纂,定義具有學術基準性。
可查證鍊接:商務印書館官網(需購買正版查閱)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收錄古今詞義演變,提供曆史語用參照。
官方查閱平台:漢語大詞典網絡版(付費訂閱)
說明:因版權限制無法直接引用原文段落,建議通過上述權威出版機構官方渠道獲取完整釋義。當前解釋已綜合主流漢語工具書定義,政治哲學延伸部分僅為輔助理解,嚴格區分詞典本義與學科引申義。
“人民群衆”是一個政治與社會學術語,通常指代社會中的絕大多數普通成員,尤其強調其在曆史發展和社會變革中的主體地位。具體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定義
指不以特定階級、職業或身份劃分的廣泛社會群體,核心是普通勞動者和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中,人民群衆是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創造者,是曆史發展的決定性力量。
政治語境中的内涵
哲學與社會功能
曆史唯物主義認為,人民群衆通過生産實踐、階級鬥争和科學文化活動推動社會形态更替。例如,工業革命中的工人群體、科技進步中的科研工作者均被視為人民群衆的組成部分。
與相近概念的區别
現代延伸意義
在當代治理中,這一概念常與民生問題、公共政策關聯,如“人民群衆獲得感”反映對教育、醫療、住房等實際需求的關注。
需注意的是,其具體範疇可能因社會形态、曆史階段而變化,但核心理念始終圍繞“社會發展的根本力量”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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