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朝廷舉行大禮時的酒宴。因進酒有禮,故稱。《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至禮畢,復置法酒。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壽。” 司馬貞 索隱引 姚氏 曰:“進酒有禮也。古人飲酒不過三爵,君臣百拜,終日宴不為之亂也。”
(2).泛指宮廷宴飲時所飲的酒。 清 錢謙益 《病榻消寒雜詠》之十三:“内苑禦舟思匼匝,上尊法酒賜逡巡。”
(3).按官府法定規格釀造的酒。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法酒》:“法酒尤宜存意,淘米不得淨則酒黑。” 唐 劉禹錫 《晝居池上亭獨吟》:“法酒調神氣,清琴入性靈。”參閱《漢書·食貨志下》。
法酒在漢語詞典中有兩層核心含義,兼具制度規範與禮儀文化的雙重屬性:
指古代由國家制定統一釀造标準、專供特定場合使用的酒類。此類酒需遵循嚴格的工藝程式(“法”即規範、标準),區别于民間私釀。其特點包括:
特指道教、佛教等宗教儀式中依循儀軌使用的酒品,強調其符合宗教戒律與神聖性:
詞源演變
“法”字在此引申為“程式”與“禮制”,從《禮記·月令》“乃命大酋,秫稻必齊,曲蘖必時”的釀造法令,到唐宋詩詞中“法酒調神氣”(白居易詩)的文人雅稱,均體現其制度性與文化象征的融合。
參考來源
“法酒”一詞在古代文獻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朝廷禮儀宴會
指古代帝王舉行大典時遵循禮儀規範的正式酒宴。例如《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記載的“復置法酒”,即強調宴飲時需按尊卑次序進酒的禮節,體現禮制約束。
宮廷宴飲用酒
泛指宮廷宴會中飲用的酒類,多與皇家活動相關。如清代錢謙益的詩句“上尊法酒賜逡巡”即指宮廷賜酒。
官府監制酒類
指按官方标準釀造的酒,區别于民間私釀。北魏賈思勰的文獻中提及此類酒需符合法定規格,類似“官醞”。
補充說明: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官方公告政策”,此說法缺乏普遍文獻支持,可能是對“法”與“酒”的誤讀。建議優先參考曆史典籍中的實際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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