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辨認。 前蜀 朱希濟 《妖妄傳·素娥》:“ 三思 ( 武三思 )自入召之,皆不見。忽於堂奧隙中,聞蘭麝芬馥,乃附耳而聽,即 素娥 語音也,細於屬絲,纔能認辨。”
“認辨”一詞在漢語中并不是一個标準詞彙,可能是由“辨認”一詞的誤寫或倒序形式。以下是對相關情況的解釋:
正确詞彙辨析 “辨認”是标準漢語詞彙,指根據事物的特征進行識别、确認的過程。例如通過細節辨别真僞、根據外貌識别身份等。
誤寫可能性分析 輸入法錯誤或方言發音可能導緻詞序颠倒。漢語中存在類似結構的詞(如「喜歡」與「歡喜」),但“認辨”未被收錄進《現代漢語詞典》。
潛在使用場景 在特定語境下可能存在臨時組合用法,如:
建議在使用時優先采用标準詞彙「辨認」,若确需使用「認辨」,應在首次出現時給出明确定義。如需進一步确認該詞的具體含義,請提供完整的語境信息。
認辨是指通過觀察、辨别、判斷等方式确定事物的真實性、準确性或正确性。它是一個動詞,表示人們通過對事物進行觀察、分析、辨别和判斷,以獲得對事物的正确認知和理解。
認辨這個詞由“言”和“辛”兩個部首組成。
它的總筆畫數為8。
認辨這個詞源自中國古代。在古代,人們為了表達具體概念和抽象思想,創造了大量的漢字。認辨也是其中之一,它通過組合不同的部首和筆畫,形成一個具有獨特含義的詞語。
在繁體字中,認辨這個詞的寫法為「認辨」。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認辨這個詞的形式可能有所不同。因為漢字的書寫形式在演變中經曆了許多變化。古時候的寫法可能不同于現代常見的形式。
1. 他通過對證書上的章節進行認辨,确認了其真實性。
2. 老師教給學生們如何認辨真僞商品。
辨認、認知、反辨、識辨。
辨别、區分、識别。
混淆、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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