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refuse to have anything to do with all one’s relatives and friends; disdain to recognize one's kin] 六親:泛指一切親戚。六親不認,所有親戚,一概不認。是說一個人過于冷酷自私,隻顧自己,不顧别人
我丢了差事去找他,他不惟不幫忙,反倒六親不認了。——馮德英《苦菜花》
(2) ;現在也用來形容鐵面無私,照章辦事,不講私情
他六親不認,不管是老師傅,老同學還是新徒工,犯在他手裡,一視同仁
(1).形容不留情面,按章辦事。 張天翼 《萬仞約》:“那名堂一立,就六親不認了。” 劉忠立 《覺醒》:“他可不行,查起票來,六親不認。”
(2).謂不講情義,翻臉不認人。 馮德英 《苦菜花》第二章:“我罷了差事,他不唯不幫忙,反倒六親不認了。” 郭澄清 《大刀記》十五:“ 餘山懷 六親不認,真不是東西!”
“六親不認”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成語,其核心釋義為:
一、字面與情感層面
指人際關系中完全不顧及親屬情分,表現為冷漠疏離的态度。此義項中的“六親”通常指代父、母、兄、弟、妻、子等直系親屬關系。例如在家庭糾紛或利益沖突中,若某人拒絕為親屬提供幫助,則可能被形容為“六親不認”。
二、社會與道德層面
在特定語境下,該詞可褒義化,表示辦事公正無私、不徇私情。例如法律審判中嚴格遵循規則、拒絕親屬求情的行為,常被贊譽為“六親不認”。
詞源與學術考據
“六親”的具體範疇存在學術争議。漢代賈誼在《新書·六術》中提出“父子、兄弟、從父兄弟、從祖兄弟、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六類親屬關系,而《漢書·禮樂志》則采用“父、母、兄、弟、妻、子”的界定。這種曆史語義的演變,反映了漢語詞彙在文化語境中的動态適應性。
“六親不認”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解釋如下:
“六親不認”通常形容一個人對待親屬冷漠無情,不講情面,甚至不顧及親情倫理。其用法具有雙重性:
曆史上對“六親”的定義存在多種說法,主要分為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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